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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特大拐賣嬰兒案:產科醫生販賣嬰兒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2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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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的老房子傳出的嬰兒啼哭聲引出了一起一起特大跨省拐賣兒童案。經查實,被拐賣兒童均爲剛出生不久的嬰兒,人數多達27名,而且每名嬰兒經多次轉手,層層加價,不法分子從中牟利。

浙江特大拐賣嬰兒案:產科醫生販賣嬰兒

日前,溫州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拐賣兒童罪,對此案26名被告人提起公訴,溫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將擇日開庭審理。

令人震驚的是,此案被告人中,竟有一名女醫生,她曾在溫州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工作,退休後被其他醫療機構返聘,經她之手被拐賣的嬰兒有4名。

涉案者衆

嫌疑人中不少“沾親帶故”

還有一名退休婦產科醫生

此案共涉及35名犯罪嫌疑人,分別扮演着“介紹人”、“撫養人”、“運送人”、“收買人”等角色。這些涉案人員之間不少“沾親帶故”,其中有“情侶檔”、“父子檔”、“夫妻檔”,甚至還有一家五口“齊上陣”。

此次被提起公訴的有26人,其餘9人另案處理。據起訴書顯示,這26人分別來自蒼南、溫州市區、福建、雲南等地,其中年齡最大的79歲,最小的27歲。

在這些被告人中,李某的身份引發關注。據起訴書,李某今年68歲,戶籍地鹿城區,職業醫生。

據知情人透露,李某是一名婦產科醫生,曾在溫州市區一家三級甲等醫院工作至退休,後被溫州光明醫院、樂清市白石街道社區衛生服務中心返聘,直至案發。

典型案例

女醫生“出售”4名嬰兒

曾在醫院住院部直接出手

在溫州市檢察院依法審查查明的事實中,溫州退休婦產科女醫生李某涉及的被拐賣兒童有4名。

2013年上半年,李某聯繫章某,約定販賣1名男嬰給章某。之後,章某聯繫周某、範某共同出資5萬元,在溫州市區“水景苑”小區李某住處購買這名男嬰。該男嬰被章某、周某、範某帶回蒼南後,經周某聯繫賣家進行轉賣。

2013年8月份左右,李某聯繫章某,約定販賣1名女嬰給章某。章某聯繫溫某、朱某來到“水景苑”小區李某住處,由章某、溫某合夥出資3萬元購買這名女嬰。該女嬰被帶回蒼南後,通過朱某介紹以約3.8萬元賣給他人,朱某獲取介紹費從中獲利。

2014年4月份左右,章某、朱某花6萬元向李某購買1名男嬰。最終,該名男嬰被章某、朱某以8.5萬元賣到福建省福安市。

2015年2月15日,溫某、範某共同出資4.7萬元,在溫州市區一家醫院住院部門口,從李某處購買1名男嬰。之後,範某電話聯繫丁某開車接回蒼南。溫某、範某將男嬰先後放置在溫某家中和藻溪鎮挺南山上一民房內撫養。同年6月17日,偵查機關在挺南山上抓獲溫某、範某等人,並將該男嬰解救。

百般狡辯

竟稱“經手”嬰兒都是父母不想要的

對於被指控的拐賣兒童事實,李某百般辯解:經她手的嬰兒都是孩子父母不要的,對方要求她幫忙介紹收養人,她並未從中謀取利益。

比如,對於2013年上半年以5萬元出手的那名男嬰,李某這樣解釋:當時有位找她看病的女子說自己生了個男嬰,因家庭困難想把孩子給人收養。於是,她從中搭線達成交易。“最後,我將5萬元轉交給站在不遠處的男嬰父母。”

對於2013年8月左右出手的女嬰,李某同樣辯解:當時一名女子找她看病時說自己有一名女嬰不想要,原因是孩子父親坐牢自己無力撫養。最後,她聯繫買家以3萬元成交。“我把這3萬元給了孩子母親,對方要給我2000元,但被我拒絕了。”

對此,公訴機關認爲,根據我國《刑法》規定,拐賣兒童是指以出賣爲目的,有拐騙、綁架、收買、販賣、接送、中轉等行爲,只要實施其中一種行爲即構成拐賣兒童罪。李某多次販賣的嬰兒均是聯繫章某等人購買,她主觀明知章某等人系拐賣兒童的人販子還多次販賣,她的行爲已構成拐賣兒童罪。

溫州市檢察院在辦理該案時要求公安機關妥善依法處理被解救兒童,建議將寄養在收買人處的嬰兒均送福利機構安置。目前,此項工作正在協調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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