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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0斤甲醛泡製魚皮賣到福州

來源:美型男    閱讀: 8.12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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爲了讓魚皮更重,口感更脆,廣東一個黑心商家用化學材料泡製,而長期食用這種泡製魚皮,會嚴重損害人體,並有致癌風險。其中,有部分魚皮曾流入福州市場。

2000斤甲醛泡製魚皮賣到福州

目前,福州落網的犯罪嫌疑人鄭某因涉嫌銷售有毒、有害食品,已被警方依法取保候審,等待移送起訴。

廣東破獲黑作坊

據福州警方透露,2013年7月,廣東佛山警方破獲了一個生產、銷售有毒魚皮的黑作坊。犯罪嫌疑人交代,自己在加工非洲鯽魚的魚皮時,用工業用的氫氧化鈉(俗稱燒鹼、火鹼)浸泡,以使魚皮增厚、增重。據悉,一般浸泡二十多個小時後,魚皮的重量能增加一倍左右,從而增加獲利。

嫌疑人還交代,爲讓魚皮口感更爽脆,並達到保鮮效果,還在泡製過程中加入甲醛。加工好的魚皮,被銷往雲南、浙江等多個省市,有部分魚皮曾流入福州。

福州售賣人落網

根據廣東警方提供的線索,福州臺江瀛洲派出所在福州某水產店內抓獲了鄭某(男,54歲,長樂人)。經過審訊,鄭某供述了其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的犯罪事實,並交代自己從2011年至2012年期間,陸續從佛山的這個非法水產商處,購買用工業用氫氧化鈉和工業用甲醛浸泡過的魚皮2000餘斤,並銷售給附近飯店及夜市大排檔。

辦案民警昨日透露,工業用的氫氧化鈉具有強烈的刺激腐蝕性,且含有砷、汞等有毒有害物質,長期或者過量食用,會造成食物中毒,甚至致癌。而甲醛更是強烈致癌物,會損害人的肝腎功能,甚至導致腎衰竭。

民警提到,根據《刑法》規定,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應判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罰金。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是行爲犯,只要行爲人出於故意實施了在所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行爲,無論是否出現了危害結果,均可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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