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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交通法規闖黃燈扣分詳解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9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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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實施新交規後,闖黃燈的相關條款引爭議。

網友評論:

@老飄子:一男一夜未歸,第二天早上纔到家。妻問何故?男:昨夜路口遇一黃燈,閃爍不停,一直等到今天早上六點才恢復正常,闖黃燈扣6分,路口倒車扣9分。妻:爲何不打個電話?男:開車打電話扣3分啊!該男子凍得直哆嗦,妻問:在車內,何故凍成這樣。答:下了一夜的大雪,我在外不停擦號牌,遮擋號牌據說扣12分啊!

@李開復:【中國式黃燈的謬論】1) ”中國人見黃加速,外國人不會“ :我在美國三十多年,許多美國人也見黃加速,沒去過外國別亂說,2)”危險駕車行爲該嚴懲” :請勿偷換概念,問題存在不代表解決方案正確,可用閃秒等合理解決方案。3)“需要實踐再修正”:全球已實驗1000萬億次,有橋有船,不必摸石子過河。

@姚博元:闖黃燈扣6分,議論紛紛好像天大的冤枉似的。就我看來扣12分駕照重考纔好了,我們就像馬路上的土匪強姦了別人還怪人家長的太漂亮!記憶中擁擠路段,每個紅燈總有1-3輛闖過去的,公交出租尤甚。比起國外危險駕駛拔槍戴手銬我們這裏交管屬於不作爲的,老實開車的我對新交規雙手贊成,我們畢竟不是野蠻人!

@經典白白:#闖黃燈扣分# 見識了,昨日在東影南路,朋友開車,前車遇黃燈緊急停車,要不是朋友反應及時,追尾必然發生。溫馨提示駕駛員朋友:通過十字路口時,跟車切勿太近,否則追尾後車屬全責噢。

@頭條新聞:【公安部:見黃燈只要停住就不罰】公安部相關負責人表示,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記6分,這包括闖紅燈和闖黃燈。按國際慣例,黃燈亮時應停車,不停車屬於違章。若黃燈亮起時車身任何一部分已過線,都可開過去。如沒過線則應剎車停住,哪怕越過斑馬線也要停,只要停住就不處罰。

公安部針對網友提出“闖黃燈”條款做出迴應。

公安部實施新交規後,闖黃燈的相關條款引爭議,記者昨天從公安部獲悉,對於闖黃燈條款,公安部將出臺相關的實施細則,進行更細化的規定。

公安部方面表示,闖黃燈條款的制定目的是培養駕駛人在路口減速慢行的習慣,執法人員會慎重對待闖黃燈扣分處罰。

據瞭解,公安部正式發佈修訂後的《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123號令)和《公安部關於修改〈機動車登記規定〉的決定》(124號令)。在下發123號令和124號令的同時,公安部爲了讓駕駛員清晰地瞭解兩份新文件,同時下發了《公安部令第123、124號一百問》,而闖黃燈條款正是出自該文件。

該文件交通違法記分章節提及了對機動車在路口搶黃燈通行行爲的處罰措施。

《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黃燈表示警示,並規定機動車遇路口時應減速通過,黃燈亮時已越過停止線的車輛可繼續通過,還未越過停止線的車輛應停車。搶黃燈行爲屬違反道路交通信號燈通行,對駕駛人處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罰款,記6分。

公安釋疑

問:市民反映對闖黃燈處罰易引發擁堵甚至追尾事故,之前沒有經過測試或論證嗎?

答:一個路口信號燈的設置,包括它的轉換時間,是根據路口本身情況和相應交通流量和通行情況而確定的,經過科學的論證。交通參與者行經路口時要謹慎駕駛,注意保持安全車距,減速慢行。如果做到這三點,就能避免在路口附近發生所謂的追尾事故。

 

2013年新交通法規闖黃燈扣分詳解

黃燈的警示和淨空路口的作用非常明顯。遇黃燈時,不能再進入路口,是國際通行做法,但我國有部分交通參與者不重視這個問題,遇黃燈時不減速反加速,往往造成在路口發生惡性事故,或影響路口通行。#p#副標題#e#

2013年新交通法規違法行爲扣分分值

使用僞造和變造校車標牌的扣12分

校車超員20%以上的扣12分

校車超速20%以上的扣12分

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扣12分

開車不按規定避讓校車的扣6分

低能見度條件下,在高速上不按規定行駛的扣6分

在高速或者城市快速路上不按規定車道行駛的扣3分

2013年新交通法規扣6分變12分

故意遮擋、污損車牌的

機動車超速50%以上的

疲勞駕駛客車、危險物品運輸車輛的

營運客車在高速公路車道內停車的

2013年新交通法規扣3分變6分

違反交通信號燈通行的

貨車超載30%以上或者違規載客的

駕駛營運客車以外的載客汽車超載20%以上

2013年新交通法規扣2分變3分

機動車經過人行橫道不避讓行人的

駕駛營運客車、載客汽車超載,但未達20%的

貨車超載,但未達30%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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