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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自稱壓力大跳橋自殺 家屬稱其被老闆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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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們該積極向上,不然兩個都被淘汰。”在順德一地毯製品公司做市場部經理的吳柏良在收到老闆的這條信息後,於當天傍晚留下遺書稱工作壓力大後,從容奇大橋上跳橋自殺,家屬沿河尋找一個多月才找到其屍首下落。家屬稱吳柏良是被老闆“逼死”的,並要求公司按照工傷標準進行賠償,但公司方面並不認可。

男子自稱壓力大跳橋自殺 家屬稱其被老闆逼死

男子壓力大跳橋自殺

順德大良的德勝社區民警中隊接到報警稱,有人在容奇大橋跳橋,民警趕到現場後,只發現裝有吳柏良證件、手機的揹包及外套。吳柏良是琅美地毯製品有限公司(下稱琅美公司)的市場部經理。當天警方及後來藍天救援隊出動船隻進行打撈,但一無所獲。

男子自稱壓力大跳橋自殺 家屬稱其被老闆逼死 第2張

男子壓力大跳橋自殺

在接下來的一個多月中,家屬沿着事發河流的下游尋找,終於在12月23日,在距離事發地點的數十公里外的中山黃圃鎮找到線索,當地派出所在事發後第五天,在大雁橋下發現一具浮屍。12月30日,中山市公安黃圃分局的樑警官通知吳柏良的家屬,經過DNA比對,確認浮屍就是吳柏良。

琅美公司班車司機伍師傅透露,吳柏良平時都在家附近的大良醫院下車,而事發前一週裏,吳伯良總共3次在容奇大橋下車,“最後一次下車時,我感覺他猶猶豫豫的,好像想下車又不想下車,後來就聽說他跳橋了。”

家屬:他是被老闆逼死的

死者的老婆阿珊說,剛開始怎麼也想不通,29歲的丈夫在即將步入而立之年時,爲何丟下她和一歲多的女兒跳橋自殺。“直到我在事發後三四天翻看丈夫的手機時,看到他留的遺書,才知道他是被老闆逼死的。”

記者發現,這封“遺書”稱自己工作壓力太大,怕被老闆炒魷魚,而失業後自己將無法面對家人,“最後留言,老闆真是太沒有人情味了,認爲我行的時候就把我提上來,不行的時候就要淘汰掉……”

阿珊說,丈夫在公司的工作都是與老闆樑某直接彙報和對接的。南都記者從吳柏良與樑某的微信對話中看到,事發當天下午1點半左右,樑某發給吳柏良的最後一條信息是“你們該積極向上,不然兩個都被淘汰。”

吳柏良的家屬說,自從吳“失蹤”到確認死亡,老闆樑某一直避而不見。“他公司和家裏都找不到人。”吳柏良的姐姐介紹說,家屬後來提出按照工傷死亡索賠100萬,但公司只願意賠償8.2萬元。

公司: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昨天下午,琅美公司負責處理此事的張小姐表示,老闆樑某事發後一直在國外,而非躲着家屬。對於吳柏良家屬提出的100萬賠償,她表示公司並不認可,認爲應當通過法律途徑來解決。該公司的法務人員介紹,之所以認定賠償8.2萬元是按照非工傷來作出的賠償。

對於家屬提出的“逼死”一說,張小姐表示這一說法要有依據,否則就是誹謗。吳柏良的自殺是否跟老闆及公司有關,要相關部門認定責任。

人社局:不能按因工死亡賠償

昨天下午,琅美公司所在的五沙社區居委會的工作人員對雙方進行調解,但雙方並未達成一致意見。而順德區大良人社局方面表示,吳柏良的家屬曾找到過大良人社局,但沒有申請勞動仲裁進行立案。此事可以申請勞動仲裁,也可以獲得賠償,但因爲不能依據因工死亡而賠償,所以賠償金要少得多。

律師:不屬工傷死亡,但家屬可起訴

昨天下午,廣東省仲馬律師事務所的蔣小平律師表示,吳柏良在下班路上自殺不能算工傷,“即便是在上班時間和在公司裏,只要是自殺都不能算作因工傷死亡。”不過,家屬可以民事侵權爲由將老闆及公司告上法庭,至於是否被老闆逼死而自殺,需要法院審理查明後進行判決。如果法院認定屬於民事侵權,將獲得人身損害的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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