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父親殺死惹事精神病兒子 11年後案發被判刑

父親殺死惹事精神病兒子 11年後案發被判刑

來源:美型男    閱讀: 3.05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11年前,一老農因患有精神病的兒子惹事生非犯病殺人,結果他親手打死了瘋兒,並將屍體偷偷掩埋隱瞞真相,本以爲消除了“心病”可以安度晚年,不料11年後案發。日前,這位愚昧的老農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宿州市埇橋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父親殺死惹事精神病兒子 11年後案發被判刑

現年83歲的江某系宿州市埇橋區朱仙莊鎮大江村農民。1998年7月10日上午,江某的兒子江某某與其妻子潘某發生口角,江某某用抓鉤將妻子頭部打傷,後潘某經搶救無效死亡。經醫學鑑定,證明江某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偏執型),系無刑事責任能力人。隨後,公安機關將江某某交其父母看管。

江某看管兒子期間,經常遭到瘋兒的毆打,江某某還經常在外打人惹事,並要摔死自己的孩子,村裏人都害怕並紛紛躲避。有這樣的瘋兒成天惹事,一家人提心吊膽地過日子,實在忍無可忍的江某決定親手除掉兒子。

2000年7月份的一天晚上,江某邀請村裏幾位村民幫忙,用繩子將江某某的手腳捆綁住,當日22時許,等幾位村民各自回家後,江某用木棍將其瘋兒打死。第二天早上,江某用一輛平板車將兒子的屍體拉到村東頭其兒媳婦的墳地旁掩埋。2011年2月11日,該案被人檢舉而案發,江某當日被公安機關抓獲。

法院審理認爲,江某故意非法剝奪他人性命,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江某某因患有精神分裂症將其妻子打死,因其系無刑事責任能力人而被公安機關交由其父母看管,但他在村裏見人就打,並多次毆打其父母。爲防止江某某繼續傷害他人,江某用木棍將其打死,應從輕判決。

鑑於江某歸案後如實供述其犯罪事實,系坦白情節,且已年滿75週歲,沒有再犯罪的危險,法院遂依法對其作出上述判決。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

最新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