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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毒血旺”首犯獲刑5年 罰金25萬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9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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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重慶警方宣佈將“像打黑除惡一樣打好此次專項攻堅戰”,會同當地多個部門集中整治食品藥品安全問題。8日,重慶市九龍坡區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此行動開展以來首例刑事案件,並當庭宣判。

重慶“毒血旺”首犯獲刑5年 罰金25萬

法庭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鄭禮橋有期徒刑5年,並處罰金25萬元人民幣;以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處被告人羅六清有期徒刑4年,並處罰金18萬元人民幣。

當地法院經審理查明,2010年9月,被告人鄭禮橋未經辦理生產經營許可證,即在重慶市九龍坡區含谷鎮某租賃房屋,聘用被告人羅六清加工生產牛血旺。二被告人明知甲醛(又稱福爾馬林)對人體有危害,仍然在加工生產牛血旺的過程中加入甲醛用於保鮮。

從2010年9月至2011年3月17日案發,鄭禮橋、羅六清平均每天加工生產牛血旺約3000至4000斤,累計生產含有甲醛的牛血旺50萬餘斤,鄭禮橋將生產的牛血旺銷往該市沙坪壩區、江北區、九龍坡區等地的農貿市場,被大量居民食用,銷售金額12.5萬餘元人民幣。

法庭認爲,上述兩名被告人明知甲醛繫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食用後可能造成嚴重食物性中毒或人體嚴重食源性疾患,仍然在加工生產的牛血旺中摻入,其行爲已構成生產、銷售有毒食品罪。兩名被告人生產、銷售含有甲醛的牛血旺持續時間長,生產、銷售量大,社會影響惡劣,依法應予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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