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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患者去世無償捐獻器官和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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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6日下午4時,電話那頭,冷水江48歲的農婦李解娥聲音雖弱,但語氣堅定。李解娥患有晚期卵巢癌,面對即將結束的生命,她決定無償捐獻器官和遺體,“只要身上有用的器官,都可以捐。”前日下午2時,當記者剛離開她家回到長沙不久,就接到其家人的電話,“她已去世了,去世前還唸叨着捐獻這件事。”

癌症患者去世無償捐獻器官和遺體

48歲的李解娥是冷水江市三尖鎮人,今年8月被查出患有卵巢癌,而且到了晚期,接受治療4個月以來,原本重達130多斤的她,瘦得只有80多斤了。“在生病期間,我想了很多。無論誰都有一死,只是時間早晚不同。到人生的最後時刻,我想做點有意義的事情,捐出自己的器官和遺體。”李解娥說。

李解娥希望捐獻器官和遺體的事在當地傳開後,立即引來家人和鄰居的強烈反響,因爲在農村,世俗講究的是入土爲安。起初,李解娥的兒子堅決不同意,丈夫鄧正明也很不理解她的決定,認爲會遭到周圍人的笑話。

李解娥沒有放棄。“我通過媒體瞭解到器官可以捐獻。捐獻器官能夠讓別人有生存的機會,這是一大善事。”她說。生病的4個月裏,她經常做家人的思想工作,認爲“人死後化成泥土了,如果死後的器官還能救人,怎麼不可以呢?”家人見她決心很大,也就逐漸理解了她,並表示支持。

本報記者將李解娥的願望轉達給省紅十字會。省人體器官捐獻辦公室主任何一平說,由於患者患的是癌症,所以其器官不能捐獻,但她的義舉確實令人感動。何一平還介紹,今年9月我省試點人體器官捐獻以來,已有4位公民在去世後捐獻了自己的器官,8名尿毒症患者因此得以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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