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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什麼是“過度醫療”!!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75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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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一看什麼是“過度醫療”!!

過度醫療的弊病最直接的就是加重了病人的負擔,出現“看病貴”,造成部分人看不起病。資料顯示,醫療機構濫開藥、濫檢查等導致醫療資源浪費可達20%-30%。

其次,危害患者健康,造成醫源性疾病增多。以目前盛行的子宮切除手術爲例,相當一部分“全宮切除”手術沒有必要,而女性一旦失去了子宮,會導致更年期提前,數年後出現尿失禁或胃下垂等疾病。過度用藥造成損害。資料顯示,我國藥物性肝損害的病例以每年3%至4.5%的速度增長,臨牀上經常有乙肝患者在盲目使用中藥複方後病情加重甚至惡化的案例。過度檢查也可能傷害身體,短時間內多次做CT檢查的患者接觸到的X射線劑量成倍增加,而CT對肝臟血管瘤、結石等檢查結果的準確性還不如B超。

腫瘤的過度治療很常見,危害也大。多藥聯合化療、超大劑量的放療、擴大根治、超根治手術等。手術使病人失去了原本可以保留的器官及功能;高劑量化療藥物不但沒縮小腫瘤,反而使病人因毒副反應更痛苦和衰弱;過度高劑量放療會對腫瘤周圍正常組織造成不可逆損傷。

過度醫療損害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形象,損害醫患關係,影響社會和諧。亂檢查、亂收費,“天價醫療”的出現,大大損害醫療機構和醫務人員的形象。

專家建議,徹底改變醫務人員收入與醫療收入掛鉤的做法,引導醫務人員靠高超的技術和優質的服務,取得較高報酬,獲得社會認可。

其次,健全各種疾病診療指南,制定規範的診斷和治療流程,建立醫療服務質量控制、評估的指標和管理體系。建立健全醫院醫療服務收入合理性監管和審查機制,醫保部門要儘快建立完善對醫療服務提供者和需求者的制約機制。

同時,加強醫院管理,加強行業自律。加強對廣大羣衆的健康知識教育和法律知識教育,讓廣大老百姓懂得必備的知識,樹立正確的健康觀。衛生行政管理部門、工商管理部門、藥監管理部門等應採取切實措施,堅決禁止濫發廣告,承包科室等片面“逐利”的診療活動。■#p#副標題#e#

相關評論

很多病都是治出來的

中國生物醫學工程學會副理事長、工程院院士俞夢孫認爲,目前有很多人“過度診斷、過度醫療”,導致“很多病都是治出來的”。

俞夢孫院士說,目前中國公共衛生領域有兩個極端,一個是缺醫少藥,另一個就是“過度醫療”。以俗稱“牛皮癬”的銀屑病爲例,它是與心理有關的皮膚組織過度增生,目前有很多藥都可以控制它,尤其是一種激素抗癌藥,臨牀使用效果非常好,甚至到了“藥到病除”的地步。但經醫學觀察發現,銀屑病患者在使用該藥三個月後,病情會再次反彈,甚至比原來還厲害,很多患者爲此叫苦不迭。其實,銀屑病發病的首要原因是心理因素,如果醫生和患者能有效地溝通交流,疏導他說出自己的心理問題或困擾,要求患者放下心理包袱,再用些很便宜的外用藥品,即可根除此病。

俞院士還舉了一個關於“心臟支架手術”的例子。他說,現在有很多心血管病人動輒就需要“插導管、放支架”,這本來是急救措施,但目前已經到了“使用氾濫”的地步,很多心臟科醫生都最擅長這個技術難度很高的手術。其實,在沒有出現“支架”之前,很多心血管阻塞的病人都是通過改變生活方式和行爲嗜好緩解病情的,醫療效果非常顯著。如無意外發生,根本就不需要在心臟內安放用於擴張血管的支架。

俞院士說,現在有很多人小病大治,動輒就要求使用最先進、最好的藥物和儀器,這種觀念是非常錯誤的。除非急症和意外事故,很多病都不需要“過度治療”,否則極易發生舊病不除、又添新病的狀況。■

我們是否都要懂醫學

近年來,“過度醫療”的事件時有發生!

其根源是,在技術上處於壟斷地位的醫院以藥養醫,以藥補醫。致使醫生受利益的驅使,濫用處方權。再加上醫藥企業給醫院的“附加價”,給醫生“回扣”等……在醫院裏這種商業賄賂屢禁不止。

最終呢?這些所謂的“附加價”“回扣”都攤在了“消費者”——患者身上!

普通的感冒,本來可以吃點藥,幾天就可能恢復了,可是醫院呢,偏偏要左一瓶右一瓶地給你輸液,感冒一次不花上一百幾百元以上,肯定是治不好的。

只要進了醫院,不管多大的病,不管你的病是在哪個部位,都要統統地做個全身的檢查:驗血、驗尿、肝腎功、胃鏡、心電圖、CT等等……真不知道你是真爲患者負責啊,還是爲了要完成醫院給你的指標啊?

本來生病已經是件很痛苦的事情,我們在交給你們錢的時候,希望你們交給我們的是合理的處方和診斷。其實我們的要求並不高啊。

都說醫者父母心,天下哪個父母能夠這樣對待自己的孩子?

你的醫德哪裏去了?

患者來到醫院,就是把整個生命都交給了你,難道你就濫用我們的信任與期望嗎?

甚至有些醫院在考覈醫生的時候,還要求醫生的“複診率”。複診率,這是什麼概念?是不是讓醫生想盡一切辦法讓患者一次,再次,多次反覆地來醫院治療?要小病大治,甚至治大?現在連醫院都在商業化,都在想盡辦法發生“回頭客”。患者們啊,情何以堪啊?

是不是我們每個人都應該懂醫學,只有這樣才能杜絕醫生濫用他的處方權?

話又說回來了,如果我們每個人都懂醫學,還要你醫生幹嘛?

所以,醫生,請在給病人開處方的時候,拍拍良心想一想,你的筆決定一個患者的命!■#p#副標題#e#

相關案例

治療過度

30歲女患者終身不孕

北京某醫院在實施手術中過度治療,將一女患者尚有正常生理功能的子宮和右側附件切除,致女患者四級傷殘。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醫院賠償女患者經濟損失共計38萬餘元。

2006年2月11日,黎女士因病到醫院住院治療,入院診斷爲盆腔包塊性質待查,急性盆腔炎,卵巢瘤。2月20日,該院爲黎女士實施手術,先決定行左附件切除術,在獲得術中所得標本的冰凍病檢結果並徵得黎女士同意後,爲其進行了“全子宮及雙附件切除術”。黎女士於2006年3月15日出院。

通過鑑定中心的結論和答覆意見,醫院在對黎女士進行診療過程中,醫療行爲存在一定過錯,該過錯與黎女士所被鑑定的傷殘等級後果存在因果關係。故醫院應當按其所應承擔的責任對黎女士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承擔賠償責任。

黎女士在三十餘歲時因醫院的過度治療而被切除子宮和右側附件,其身心勢必遭受較大痛苦,醫院應當支付黎女士精神損害撫慰金。據此法院判決醫院向黎女士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公證費等費用共計人民幣383002元。

用藥過度

八歲女孩成植物人

8歲植物人芳芳(化名)狀告某醫院醫療事故損害賠償案審理完畢,法院一審判決被告賠償受害人芳芳43萬餘元。

2006年9月18日,芳芳因右下腹疼痛,被送至某縣醫院治療,該院診斷爲“急性化膿性闌尾炎”,並於當日做闌尾切除手術。手術過程中,芳芳出現麻醉意外。由於該醫院不具備相應條件,致使搶救效果差。次日,芳芳被緊急轉到川北醫學院附屬醫院。雖經全力搶救,芳芳卻不幸成了植物人,該事故被鑑定爲“一級乙等醫療事故”。

事故發生後,芳芳父母多次找醫院討說法,但雙方終因賠償額差距較大而未能達成協議。芳芳父母一紙訴狀將該醫院告上法庭,請求法院判令其賠償醫療費、精神撫慰金等總計127萬餘元。

縣人民法院審理認爲,被告方在芳芳出現麻醉意外後,因其自身原因,在搶救效果不明顯的情況下,未能及時將患者轉入具備條件的醫療機構治療,致使其成爲了植物人,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遂依法判決被告賠償醫療費、續治費、終身護理費等12個項目共計43萬餘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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