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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西一無業女子冒充高官私生女 3月騙66.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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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寧:女子其貌不揚 冒充高官私生女3月騙66.5萬元

廣西一無業女子冒充高官私生女 3月騙66.5萬元

­廣西新聞網-當代生活報記者 王斯 通訊員 張菁 文/圖

­核心提示

­今年33歲的桂平女子張某,長得其貌不揚,只有小學文化,無業。可當她給自己打上廣西某部級高官私生女的標籤後,馬上成了衆人追捧的“千金大小姐”。更爲離奇的是,在短短3個月時間裏,張某硬是讓南寧很多見多識廣的老闆紛紛爲她掏腰包,先後拿出66.5萬元請她“幫忙”。直到其中一名受害者發覺上當報警,張某的假面具才被揭穿。

­7月6日,張某因涉嫌詐騙罪在南寧市江南區人民法院受審。法庭上,張某全盤否定自己曾假扮某高官私生女的說法。對自己詐騙的衆多錢財,張某稱都是借來的。當天旁聽的受害人張某寬說,教訓很深刻,也告誡了自己,人不能太貪心。

­權錢誘惑

­她冒充高官私生女 老闆攀附紛紛中招

­公訴機關指控,2015年2月,女子張某化名爲“阿琳”、“李琳”、“餘琳”,自稱是某省部級高官(曾是廣西高官)的私生女。在取得南寧老闆張某寬和崔某的信任後,以幫助二人購買南寧市三塘附近的土地需要交定金爲由,先後騙取張某寬15萬元、崔某10萬元。

­2015年4月,張某採用同樣手段取得肖某的信任後,以幫助肖某調動工作需要送錢給領導爲由,騙取肖某現金5萬元。當月,張某又向肖某和劉某表示,她有辦法能租賃到南寧市某單位的大樓,隨後以租樓需要送錢給領導爲由,先後騙取肖某16.5萬元、劉某20萬元。

­就在張某寬、肖某等人焦急等待“阿琳”的好消息時,2015年5月底,他們卻等來了公安機關的調查電話,這才知道“阿琳”居然是個騙子。而首先發現問題的,是貴港一名董事長譚某。

­譚某任貴港一家石油公司的董事長,2015年4月,他經肖某介紹認識了張某,張某自稱是高官私生女,要投資鉅款和他做生意,並僞造了一張餘額爲5億元的銀行取款小票,謊稱已轉到譚某的賬戶裏。這麼豪氣的投資,讓譚某對張某刮目相看。5天后,張某要求譚某陪她去澳門,並以要錢賭博爲名,騙取譚某近500萬元人民幣、50萬元港幣。沒過幾天,譚某查賬發現他的賬戶裏並沒有多出5億元,立即報警。2015年5月15日,張某因涉嫌詐騙罪被貴港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該案由江南區檢察院提起公訴。儘管張某落網源於譚某的舉報,但譚某被詐騙一事,最終因證據不足,未予提起公訴。

­演技絕佳

­她常對大老闆吆五喝六 還僱人扮老母騙男朋友

­這麼多生意場上的“老江湖”,是如何栽在一個只有小學文化、其貌不揚的女人手上?張某被捕後,她的男友周某道出原委,“因爲大家都覺得她和某高官長得很像”。

­周某是寧明人,高大帥氣,在寧明老家已有妻兒,與張某通過微信相識。由於張某出手闊綽,幫周某還了不少債務,兩人以男女朋友相稱並同居。周某在向公安機關的供述中表示,有段時間他和張某鬧矛盾分手,可朋友張某寬有一天神祕地告訴他,張某是某高官的女兒,“你不覺得他們長得很像嗎?”聽了張某寬的話,周某還專門上網查了該高官的照片,發現張某確實和對方長得有點相像。

­兩人和好後,周某始終對此事將信將疑,他曾經問過張某,但張某隻回了一句:“提那個老東西幹嘛!”此後,周某再不敢提此事。不久之後,張某帶周某回自己老家見母親,在飯桌上,張某提到,讓母親不要再惦記那個老頭,趕緊嫁人。話語間,讓周某感覺到張某就是高官私生女。而且,張某經常能拿到奧迪、寶馬等豪車開,且她身邊總是有一幫老闆在“追捧”。周某說,張某平時講話很囂張,在飯桌上經常對這些老闆吆五喝六的,可大老闆們對張某都很殷勤。尤其是後來結識了譚老闆,在安排他們去澳門賭博時,全程包訂好酒店、出錢、陪玩,而張某一賭就是幾百萬的輸贏……

­直到東窗事發,周某才知道,他見到的張某“母親”,竟是張某花500元僱來的老鄉假扮的。

­庭審現場

­全盤否認公訴人指控 或面臨10-12年刑期

­在昨日的庭審現場,面對公訴機關的指控,張某全盤否認,她也未請辯護律師爲自己辯護,由其自行辯護。她的男友周某因證據不足,公訴機關未予提起公訴。

­張某法庭上承認自己確實拿了不少老闆的錢,但這些都是借款,有些已經還了。張某辯稱,張某寬給她的15萬元,錢就放在她的包裏,後來她把這筆錢都給了男友周某。崔某給她的10萬元,她拿來還給張某寬了。至於肖某,她確實認識,但是不承認拿過肖某的一筆5萬元錢;另一筆16.5萬元,她是向他借的,後來也還給他了。而劉某給她的20萬元,她都交給了周某,用於幫周某租房子。

­同時,張某也不承認自己冒充高官私生女。當法官要求張某出示已還款轉賬記錄時,張某又說不出個所以然,並將責任全部推給男友周某。

­公訴機關認爲,張某詐騙數額共計66.5萬元,根據刑法規定,應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建議給予張某10-12年的刑罰,並處罰金。張某依然堅稱,自己沒有詐騙,也沒有得到過66.5萬元用於己用。公訴人認爲,張某到案後一直做無罪辯解,但其辯解前後存在多處矛盾衝突,與其他證人及受害人的證言和陳述也有較大出入。公訴人認爲應當結合其他證據予以採信。

­法官宣佈該案將擇日宣判。

­法庭之外

­小老闆後悔太貪心 勸君做生意勿走“捷徑”

­庭審間隙,受害人張某寬現場接受了記者的採訪。張某寬說,他和崔某在南寧從事紅木傢俱生意,馳騁生意場多年,沒想到會栽在這樣一個女子手上。

­2014年底,張某寬經人介紹認識“阿琳”時,她渾身上下表現出的都是“豪氣”兩個字。當時,生意圈裏都在傳“阿琳”和某省部級高官長得很像。在飯桌上,“阿琳”還經常撥打標識爲南寧某高官的電話,口氣十分熟絡和強硬,這讓他越來越相信“阿琳”確實關係很硬。2015年初,當“阿琳”告訴他,在三塘能拿到宅基地,一畝僅15萬元時,他確實很動心。隨後“阿琳”還拿來了幾本厚厚的招投標書給他看,張某寬便相信了“阿琳”的說辭。儘管當時張某寬身上沒有餘錢,他還是向朋友借了15萬元交給“阿琳”。

­張某寬說,最讓他感受到“阿琳”豪氣的是,2015年4月他也和“阿琳”及其男友周某去了澳門賭錢,當時“阿琳”半小時就輸了600多萬元,卻眼都不眨一下,繼續豪賭。從澳門回來沒多久,“阿琳”又買了一輛110多萬元的路虎越野車。誰知,就在張某寬感嘆“阿琳”真是個能人時,張某卻很快落網了,他這才發現原來一切都是張某精心佈置的騙局。

­“這次教訓真的很深,事實證明做生意不能走捷徑,人也不能貪心。”張某寬在法庭外感慨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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