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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名小學生被社會青年強收“保護費” 不給就捱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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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題:17名小學生被社會青年強收“保護費” 不給錢就捱打

17名小學生被社會青年強收“保護費” 不給就捱打
學生們寫下被收的“保護費”數額。大河報 圖

“他說我不給他錢,就讓人揍我,還不讓告訴家長和老師。”幾天前,河南新鄉輝縣市高莊鄉某小學一名五年級學生,將埋在心底幾個月的祕密告訴了母親

隨之帶來的,是一系列連鎖反應。多名家長覈實發現,該校的一個班級內,竟有17名學生被迫交了“保護費”。都是由一名高年級學生負責向低年級學生收取,然後交給了兩名社會青年。

4月26日晚,輝縣警方傳來消息,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因在哺乳期,暫緩執行。

學生被要求交納“保護費”

不給錢就被打

最先將被收“保護費”這件事告訴家長的,是一名叫作軒軒(化名)的五年級學生。4月18日下午,軒軒小心翼翼地告訴媽媽,有人在學校向他要錢,如果不給就會捱揍!聽到這些,軒軒媽媽吃驚不小。

到底是不是確有其事?第二天,軒軒媽媽找到了另外幾名家長覈實情況。19日晚,多名家長都從自己孩子口中得到證實,學校內確實有人在收“保護費”,意識到問題嚴重性的家長們,決定找到學校討要說法。

20日上午,多名學生家長來到學校交涉此事。在五年級(2)班教室內,17名學生在一個作業本上寫下了自己的名字和被收走的錢數,最多的67元,最少的是一名女生只有5毛錢。

學生們告訴在場的家長和老師,收錢的是該校六年級(2)班的王某坤。在六年級(2)班班主任的協助下,王某坤承認自己向低年級同學收錢,不過這些錢都給了丁某和王某欣兩名成年人。王某坤在一頁紙上寫道:有一次放學,王某欣告訴我們說必須要交錢,如果不交錢,她就叫人打我們。每星期讓我們交100元至200元,還說要是告訴家長的話,就打我們。

4月23日上午,該小學中午放學後,在學生家長的指認下,記者見到了王某坤及其爺爺。其爺爺表示,自己的孫子也是受害者,由於丁某二人定下了收錢任務,王某坤完不成就會捱打,因此,自己的孫子每次都要往裏貼錢。

警方已抓獲兩名嫌犯

其中一人被刑事拘留

事發後有學生家長報警,輝縣市公安局高莊鄉派出所曾前去學校瞭解情況。

20日晚,涉事班級的班主任在家長羣內發佈消息稱:經過學校領導和派出所的處理,老師要求被勒索孩子的家長到校領回孩子上交的“保護費”。

4月26日,輝縣市教育局相關人士證實,據學校初步瞭解,今年春節後,學校6年級學生王某坤,受到社會青年丁某及其女朋友王某欣的威脅,二人威脅王某坤在學校收取“保護費”,此後,十多名學生被迫湊了400元錢,王某坤先後兩次將其交給丁某及其女友。丁某自稱是償還個人貸款,如果學生不給錢,就會在放學路上“揍人”。

輝縣市教育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事發後,當地教育部門高度重視,學校隨後報警,並對受到欺凌的孩子展開了心理輔導。今後,當地教育部門將舉一反三,加強管理,嚴防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就此事,記者聯繫了輝縣市公安局,相關人士稱,警方正在調查。4月26日晚,輝縣警方傳來消息,兩名社會青年中的丁某因涉嫌尋釁滋事被刑事拘留,王某欣因不到刑事責任年齡被治安處罰,因在哺乳期,暫緩執行。

提醒

學生遇到敲詐勒索要積極想辦法解決

校園敲詐勒索案有一個明顯的特點就是“欺軟怕硬”,施暴者大多數是看中某個同學個性比較懦弱,是非觀念模糊,反覆對其進行敲詐勒索,並威脅不要告訴老師和家長。所以同學們不要膽小怕事,遇到問題後要積極地想辦法、尋找解決的對策,而不是息事寧人。

學生需要注意的是,若遇到索要保護費的情況,一定要及時向老師或校方反映,告知家長,必要時直接報警。並且,在放學路上,儘量結伴和避開較爲複雜的路面。若遇到搶劫等危險違法行爲,不要與違法分子搏鬥或正面衝突,條件允許時要及時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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