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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怒撕20元人民幣被罰1000 事件始末更令人皺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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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19日訊,中安在線 中安新聞客戶端訊 3月18日上午,阜陽女子孫某帶着兩個小孩到潁州區某商場的兒童樂園遊樂,一直玩到下午兩點。期間,商場管理人員看到孩子太小(才兩週歲),就請孫某給孩子帶上尿不溼,以防孩子隨地小便,影響其他孩子玩耍。孫某執意不聽,還要求退款20元。因孫某使用的門票系商場的活動贈券,且已玩了半天,不符合退票退款條件,管理人員拒絕了其要求,孫某爲此大吵大鬧,管理人員無奈報了警。

女子怒撕20元人民幣被罰1000 事件始末更令人皺眉

阜陽市公安局潁州分局三岔路口派出所民警接警趕到現場,孫某仍不依不饒。爲息事寧人,商場管理人員拿出20元紙幣遞給孫某,未料,孫某接過後一把將錢撕爛,還振振有辭地表示,“我撕自己的錢總不犯法吧”。民警對其違法行爲進行了批評、警告,並將其依法傳喚至派出所進行處理。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任性的孫某被潁州警方依法處以1000元罰款。(楊戴領 記者顧繼月 實習生左玲玲)

(原標題:阜陽一女子撕自己的錢 被罰1000元)

日前,兩名安徽省天長市的男子在酒桌上喝多了,竟然用燒百元人民幣的方式來鬥富。最終,兩人因故意損壞人民幣受到警告和罰款1000元的處罰。 (1月31日《安徽商報》)

“燒錢比賽”被處罰,乍一看,有關部門在小題大作,實則是一堂生動的普法課,我們每個人應當吸取。因爲《人民幣管理條例》第43條規定,故意毀損人民幣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並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人民幣是國家的法定貨幣,代表着國家的尊嚴與形象,每個公民都應該愛護人民幣。這既是愛護國家公共財產,維護國家信譽和形象的需要,也是每個公民的法定責任,更是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的具體體現。因爲《人民幣管理條例》第6條、第27條規定:“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應當愛護人民幣。”禁止故意毀損人民幣。而這種“燒錢比賽”,是一種明顯的毀損人民幣的違法行爲,兩男子遭到處罰是應該的,本案具標本價值。

令人遺憾的是,這類隨意毀損人民幣的行爲隨處可見。如有的老師要求學生在所繳的人民幣上“畫押”,一些市民在人民幣上亂塗亂畫等等,這些不良行爲的滋生,反映出一些人的社會公德意識淡薄、法制意識薄弱,確實需要加強道德教育和法制教育。

究其根源,除了公德和法制教育缺乏以外,還有一些人物質上富裕了,精神上卻十分貧瘠,喜歡用人民幣炫富來填補自己的精神飢餓。

魯迅先生早就警告說:“在中國,就是挪動一張椅子也要流血。”足見觀念改變之艱難。人們富起來後,大肆比闊的“精神飢渴觀”難以改變,一旦當今社會裏精神飢渴形成人們的“現代性格”,那麼就不只是“燒錢比賽”了。

巴爾扎克說:“教育,是民族最偉大的生存原則。”要愛護國家名片,要愛護好人民幣,開展公德和法律教育是必要的,但更要緊的是要加大處罰力度,決不讓人民幣因受損、受污而有損國家形象與尊嚴,從而讓公德和法制教育能夠取得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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