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棒打海鷗入黑名單 男遊客在洱海邊“棒打”海鷗事件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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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云南大理市森林公安局3月5日凌晨通報,3月4日16時45分許,大理市公安局110指揮中心接羣衆報警稱一男遊客在洱海邊“棒打”海鷗。指揮中心立即指令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和轄區派出所調查處理,現將查處情況通報如下:

2018年3月4日16時許,彭某某(男,28歲,湖北省人)與朋友駕車到大理市銀橋鎮馬久邑村洱海邊遊玩中,應小孩要求,用小孩手中“金箍棒”打海鷗,造成一隻海鷗受傷。18時30分許彭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

棒打海鷗入黑名單  男遊客在洱海邊“棒打”海鷗事件通報

▲男遊客在洱海邊“棒打”海鷗

根據相關規定,大理市森林公安局依法給予彭某某沒收獵捕工具、罰款1500元的處罰。此外,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擬將該不文明行爲上報上級旅遊主管部門納入“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

4日,春城晚報報道了一名湖北籍男子在洱海邊棒打海鷗事件後,引發了衆多網友的憤慨,評論區被網友爆刷。多名網友提到了“旅遊警察”和“旅遊黑名單”,希望這名男子被列爲“不文明遊客”。記者針對網友們提出的疑問,向當地旅遊主管部門進行了諮詢。

旅遊警察咋不出警?採取歸塊處理辦法

大理州公安局旅遊警察支隊支隊長張永春介紹,事發當天下午,大理市公安局發現網絡輿情後,立即指派馬久邑派出所出警,清查涉案嫌疑人。其間有人撥打了“110”報警,因涉及野生動物傷害案件,“110”按野生動物保護和屬地管轄原則,直接指派了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出警,“最終由派出所和森林公安局查明涉案人身份,並由森林公安局對涉案人作出了處罰。”

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局長羅貴雲告訴記者,涉及旅遊的案件,一般涵蓋的面比較廣,採取的是歸塊處理的辦法,棒打海鷗案件中旅遊主管部門將根據森林公安下達的處罰決定,對其行爲進行判定,視其所造成的後果,確定是否列爲“不文明遊客”。

列入旅遊黑名單?需逐級上報認定

“棒打海鷗事件影響惡劣。3月5日森林公安局下達了處罰決定後,很多人都認爲處罰太輕了。我們希望將涉案人列入‘不受歡迎遊客’,今後他再到大理,吃、住、行、遊都會受到限制。”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局長羅貴雲說,“目前尚沒有相關法律條例對遊客不文明行爲進行限制,我們拿不出硬性的法律依據來制約他。希望上級旅遊主管部門能夠儘快出臺規範遊客旅遊行爲的相關措施,在倡導遊客文明旅遊的同時,也讓我們在處罰遊客不文明旅遊行爲時有法可依。”

5日,大理市旅遊文體廣電局已向大理州旅發委提交了將彭某某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爲黑名單”的申請,由州旅發委向省旅發委上報,省旅發委再向國家旅遊局申報,經過國家旅遊局批准後,才能將其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爲黑名單”。如果申請成功,彭某某將成爲雲南省首位被列入“遊客不文明行爲黑名單”的遊客。

“黑名單”期限可達2年或可影響出境、徵信

據瞭解,“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信息實行動態管理,視遊客不文明行爲情節,“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信息保存期限爲一至兩年,期限自信息覈實之日起計算。

另外,“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信息自下級旅遊主管部門向上級報送,也可通過媒體報道和社會舉報等渠道採集。

根據規定,“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形成後,旅遊主管部門應將“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信息通報遊客本人,提示其採取補救措施,挽回不良影響。必要時向公安、海關、邊檢、交通、人民銀行徵信機構等部門通報“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

另據國家旅遊局監管司相關負責人介紹,下一步,各級旅遊主管部門還將指導各行業協會自行建立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機制,與航空公司、旅行社、旅遊飯店等涉旅企業聯動,形成“遊客不文明行爲記錄”信息通報機制,使長期以來存在的旅遊不文明頑疾得到有效治理,在全社會形成弘揚文明旅遊的新風。

標題:大理旅遊部門:已申請將棒打海鷗男子納入遊客黑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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