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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網吧內買飲料過期 致食物中毒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1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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陽谷市民王某在陽谷縣城一網吧上網時,購買了2瓶價值6元的小洋人奶製品飲料,喝完後出現噁心、嘔吐、拉肚子等不良反應。經醫生診斷,王某是由於食物中毒引起的急性腸炎,仔細觀察後,竟發現飲用的飲料已經過期。王某在醫院治療2天,共花費醫療費346元。

男子網吧內買飲料過期 致食物中毒

隨後,王某來到經銷商處討說法,經銷商承認由於個人粗心大意導致到期飲料未及時下架,願意包賠其所購買貨物價值2倍的損失12元。而王某要求經營者包賠十倍賠償款及住院費等合計406元。雙方多次交涉無果,王某隻好將其投訴至陽谷消協。

陽谷消協工作人員介紹,經調查發現,王某反映情況屬實。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消費者在購買、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務時享有人身、財產不受損害的權利”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保證食品安全的要求貯存食品,定期檢查庫存食品,及時清理變質或者超過保質期的食品”的規定,本案中王某購買的小洋人奶製品超過了飲料保質期限,屬過期食品,對王某人身具有潛在的危險。經銷商將過期食品賣給王某,損害了其身體健康,經銷商存在過錯

同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11條“消費者因購買、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務受到人身、財產損害的,享有依法獲得賠償的權利”的規定,王某有權要求經銷商承擔賠償責任。最終,經陽谷消協調解,經銷商同意賠償王某406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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