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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不滿妻子提離婚 砍死岳父母現場刻字留詩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8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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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慶夫君餘小文不滿老婆向法院提出仳離,砍死岳父母,在牆上用釘子留字,隨後逃離現場。作案後,他還寫下了《小春風》、《存亡絕句》、《回憶》三首詩。剋日,重慶市第三中級羣衆法院一審公開宣判此案,餘小文被判正法刑。

男子不滿妻子提離婚 砍死岳父母現場刻字留詩

重慶一夫君不滿老婆向法院提出仳離,遂發生抨擊動機,趁岳父母酣睡砍死二人並在殺人現場刻字留詩。剋日,重慶市第三中級羣衆法院一審公開宣判了這原由婚姻家庭膠葛引發的成心殺人案。原告人餘小文因犯成心殺人罪,被判正法刑,褫奪政治權力畢生。

2004年5月6日,何華強、劉英佳耦被鄰人發明死在家中。經判定,何華強系被銳器砍斷頸動脈造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劉英因氣管被砍斷引發梗塞死亡。本地警方趕到兩佳耦家中發明,兇手用釘子在牆上面前目今“何娟娟坑騙我十年,她父母不知恩義,十年後殺她和江池朱光銀的人頭。文小留”的字樣。

經查,“文小”恰是何華強佳耦的半子餘小文的筆名。據審理該案的重慶市三中法院透露,1968年,餘小文誕生於重慶石柱縣下路鎮一小山村。上完高中後,他成爲本地村辦小學一位代課教員。餘小文在教書時代,時時寫一些詩歌、散文等小文章,並取筆名爲“文小”。

法院審理查明,1994年4月,餘小文與何娟娟掛號成婚,婚後生養二個女兒。2003年8月,何娟娟以夫妻豪情徹底決裂爲由,向法院告狀仳離。同年11月,本地法院裁決兩人仳離。但餘小文卻對裁決結果不滿,遂發生對原岳父母何華強和劉英進行抨擊之念。

據餘小文交代,2004年5月5日下戰書18時許,他潛入何華強、劉英家中的柴房。第二天清晨,他持何華強家的斧頭,離開何華強和劉英的寢室,朝牀上酣睡的何華強、劉英頭部、頸部猛砍,致二人就地死亡。以後,餘小文用棉被將劉英的身材擋住,將何華強的屍身移至廚房內的紅苕坑內埋沒,在牆上用釘子留字後逃離現場,又寫下了《小春風》、《存亡絕句》、《回憶》三首詩。

法院審理後以爲,餘小文的舉動已組成成心殺人罪,遂作出上述裁決。(除原告人外,別的人物均爲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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