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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檢三次仍生下殘臂嬰兒 家長網上發帖聲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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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晚集團滾動新聞8月24日訊(記者 唐江澎 實習生 張汝銘 陳嬋)“我於2010年4月21日至6月21日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孕檢3次,7月12日,剖宮產下一女嬰,有明顯的缺陷,右手臂短缺,還沒有正常手臂一半長,沒有手撐、手肘……”網友鄧某某20日在論壇發帖,申討醫院的不負責任導致缺陷兒出生。今日,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向媒體公開宣稱,檢查醫生從未向孕婦承諾胎兒完全正常,因爲胎兒超聲檢查時爲臀位,肢體只見部分切面,並建議孕婦複查,但該孕婦沒有在32周複查B超,導致殘疾兒的出生。

孕檢三次仍生下殘臂嬰兒 家長網上發帖聲討

網上申討:醫生失職致殘疾兒出生

根據鄧某某的說法,她於2010年4月21日至6月21日在湖南省婦幼保健院孕檢3次,其中包括有6個半月照的四維彩色B超(設備VOLUSON7302,報告單附圖片),檢查結束後醫院醫生告知,胎兒除了臍帶繞頸一週,其他情況一切正常。7月12日,她剖宮產下一女嬰,有明顯的缺陷,右手臂短缺,還沒有正常手臂一半長,沒有手撐、手肘(後附照片)。

8月12日,經省兒童醫院檢查爲右上肢多發畸形,右上肢多發畸形,滿一歲後才做手術,而且要多次才能完成,手術後正常生長才能接假肢。

鄧某某認爲,導致這樣的結果,完全是醫院醫生的失職造成的。

醫院迴應:院方無任何醫療過錯

今日,省婦幼保健院對此做出正面迴應。

該院B超室負責人表示,鄧某某來醫院爲胎兒做第一次B超檢查時,其孕周已達28周4天,超過了胎兒四肢的最佳檢查時期。更關鍵的是,當時爲鄧某做超聲檢查時,胎兒爲臀位,胎兒屁股朝外,手臂是蜷縮在裏面的,只能看到肢體部分切面。

“我們檢查人員從不會向病人承諾胎兒一切正常,我們只能對影像能夠看到的部分負責。”該負責人表示,當時,醫生已向孕婦說明,因爲體位不好,四肢沒有看全,並建議孕婦32周時複查B超。

醫院表示,鄧某某的B超檢查單上將以上情況都已列明,並經鄧某某簽字進行了認可,但之後,鄧某某雖又做了兩次孕檢,但沒有再接受超聲檢查。在鄧某某與醫院爲此事交涉的過程中,醫院認真審查了診療過程,認爲不存在任何醫療過錯和失誤,拒絕其130萬元的賠償要求,並同意給予2萬元人道主義援助,而不是“賠償”,同時建議鄧某某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專家提醒:胎兒超聲檢查有學問

據專家介紹,根據衛生部制定的《產前超聲檢查規範(建議稿)》等有關規定,一般來說建議孕婦孕期做4-5次B超。早孕期首次B超確定是否宮內妊娠;11-14周,主要是檢查胎兒頭顱和顱內結構,篩查特大畸形,比如無腦兒等;18-24周,主要檢查全身的各個器官,24周左右是超聲檢查的最佳時期,因此時胎兒的大小合適,且羊水多,胎兒容易活動,便於觀察胎兒的全部情況;32周,這次檢查需要通過前兩次的結果綜合檢查,是彌補之前檢查的遺漏之處,比如胎兒後期有可能長腫瘤等等,切不可掉以輕心;36周至產前是最後一次檢查,主要做體重、胎盤、羊水的檢查,爲分娩做準備。

專家表示,胎兒發育是一個持續的過程,胎兒超聲檢查是一種間接影像檢查方法,每次超聲檢查側重都不一樣。但胎兒超聲檢查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如胎兒胎齡、體位、姿勢、羊水、胎兒活動、孕婦、腹壁厚度等。因此,後一次B超可以彌補前一次B超沒有看完全的部分,確保更高的非健全胎兒篩出率。(文章來源:長沙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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