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重視早期診斷
早期發現、早期診斷和早期治療是胃癌取得良好療效的關鍵。目前提高胃癌早期診斷的基本途徑是在高發地區普查,對高危人羣隨訪和提高臨牀診斷水平。
我國幅員遼闊,入口衆多,普遍實施普查難度很大。在高發地區進行普查較爲適合國情,現已做了一些工作,取得一定進展。有報告採用計算機編序法和微量胃液檢測法進行初步篩選,然後重點行胃鏡等檢查.胃癌檢出率爲0.1%~0.6%,早期胃癌佔27%~50%。若能進一步改進篩選指標可能會取得更好的效果。對胃癌發病率較高的慢性萎縮性胃炎、胃潰瘍、胃息肉和殘胃等患者,建立一定的渠道對其進行長期隨訪,是發現早期胃癌的另一條途徑,國內已有許多單位做出了較大成績。隨訪觀察指標和間隔時間應予研究和規範。
2.提高警惕、減少漏診和誤診
在臨牀工作中,對如下情況應作爲重點診斷的對象:
①40歲以後開始出現中上腹不適或疼痛,尤其是非節律性疼痛或伴食慾不振和消瘦的患者。
②不明原因的貧血、伴消瘦和大便潛血持續陽性者。
③胃潰瘍患者,經嚴格內科治療,療效不佳者。
④新近發現的胃體、賁門部潰瘍,巨大胃潰瘍。
⑤胃息肉有增長趨勢或直徑超過2cm者。
⑥慢性萎縮性胃炎伴腸上皮化生和重度不典型增生者。
⑦殘胃超過5~10年後發生的吻合口潰瘍或其他合併症者。
3.恰當選擇診斷方法
隨着科學技術的進步,胃癌的診斷技術發展很快,並先後在臨牀應用。但各自的用途不盡相同,常常不能互相代替,應恰當選擇,綜合應用。其中胃鏡檢查和活檢病理檢查是最有意義的術前檢查方法、術中探查和術後標本病理也不可忽視。
4.胃癌完整的診斷
應包括:
①明確胃癌的存在;
②明確胃癌的大體病理和組織學病理;
③弄清病變的部位和範圍,轉移情況;
④合併症和伴隨症;
⑤分期診斷;
⑥其他相關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