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樂活 > 藥品 > 藥物過敏常見的四大認識誤區

藥物過敏常見的四大認識誤區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84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出現藥物過敏就是藥品質量有問題”

藥物過敏常見的四大認識誤區

     如果沒有既往的某類藥物過敏史,現有的醫學水平很難預測藥物過敏是否會發生。藥物過敏絕大多數不是藥品質量問題,因而發生藥物過敏後盲目要求退藥,實際上是不合理的要求。

    “發生藥物過敏是醫生開錯了藥”

    發生藥物過敏是患者自身對藥物反應異常所致,並不是醫生的過錯,也不屬於醫療事故。除非是以下兩種情況:一、醫生在得知患者有某藥過敏史時,還繼續用該藥或結構類似藥;二、法定應該皮試的藥物而未進行皮試,用藥後引起藥物過敏反應,則屬於醫生的過錯。

    “以前用過的藥物不會過敏”

    一般來說,人們在第一次使用某種藥物時並不容易發生過敏反應,因爲藥物過敏反應是一種“抗原抗體反應”。藥物大多是一種半抗原類物質,它第一次進入人體後,會刺激人的免疫系統產生相應的抗體,當這種藥物再次進入人體後,纔會引發抗原抗體反應,從而使人發生過敏。所以,人們對同一種藥物使用的次數越多,對這種藥物產生過敏反應的可能性就越大。第一次用藥沒有出現過敏反應,不意味着終生“免疫”。

    “過敏反應會在短時間發生”

    很多人認爲藥物的過敏反應都會發生在用藥過程中或用藥後不久,對於用藥較長時間後纔出現的皮疹則常常不太在意。其實有些藥物引起的過敏反應,特別是首次使用解熱鎮痛藥、磺胺類或巴比妥類藥物等引起的過敏反應,常有一定的潛伏期,多數會在用藥後4~20天(平均7~8天)內出現,少數可數月後纔出現。所以,一旦出現藥疹,通常在20天內用過的藥都是可疑對象。

美食
藝術
家居
電影
保健養生
健康常識
飲食營養
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