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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男子在朋友圈發視頻被拘 原來是他嘴巴惹的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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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因違法停車被交警貼條後懷恨在心,不但大罵路口執勤交警,還把罵人視頻傳到了朋友圈。最終,男子因尋釁滋事被治安拘留5天。在網上辱罵公職人員被罰,這在濟南還是第一例……

濟南男子在朋友圈發視頻被拘 原來是他嘴巴惹的禍

辱罵交警視頻

25日9:47,在經六路延長線一家麪館門前,一輛黑色豐田轎車佔道違停。此處爲禁停路段,槐蔭交警大隊一輛自動抓拍車巡邏至此對其進行抓拍取證。很快,車主李某收到了違法提醒短信,因違反禁令標誌、標線,被罰款200元、扣3分。

李某收到短信後一直懷恨在心,當天下午便有了錄視頻罵交警並上傳朋友圈的事件。李某錄的第一段視頻中,他坐在車中光腳搭在車前儀表盤上。車輛經過一處路口時,李某大罵:“濟南交警,我xxxxx。”這時,視頻中另一男子說:“這個路口沒交警,找個有交警的再罵。”第二段視頻中,車輛經過另一處路口,一名執勤交警站在路口中央,正在教育一名疑似闖紅燈的電動車駕駛員。見此情形,李某立即朝着執勤交警大聲叫罵。兩段視頻隨後都被他傳到了朋友圈。

濟南男子在朋友圈發視頻被拘 原來是他嘴巴惹的禍 第2張

男子朋友圈發視頻被拘

小視頻很快引來了大量評論,李某怕因此闖禍,約一個小時後便將視頻刪除。不過,李某的這一行爲已經被交警部門發現,並辨認出罵交警的兩處地點分別是經十路的濟南市第五人民醫院路口和五里牌坊路口。隨後,交警部門向槐蔭公安分局南辛莊派出所報了案。

派出所民警很快便掌握了視頻發佈者李某的相關情況。但經人口信息查詢,發現李某的登記地址已經拆遷,電話也一直沒人接聽。後來,民警查詢李某的快遞信息,發現地址登記的是他奶奶家,隨後又聯繫上了其父母。李某的家人透露,已經好幾天沒見過李某了。其實當時李某已經意料到了問題的嚴重性,逃到外地躲了起來。

11天后,李某迫於壓力到派出所自首,承認了辱罵交警併發朋友圈的事實。據交代,李某也知道經六路爲禁停路段,當時他就站在車輛旁邊,以爲交警前來查處時,只要自己出面制止就能免於處罰。但其實,禁停道路上的違法查處主要通過自動抓拍車來完成,處罰依據是違法禁令標誌、標線,也就是說,即便駕駛員在場也能處罰。

最終,李某因公然、無端侮辱他人,還曾有逃避處罰的情節,被槐蔭公安分局以尋釁滋事給予治安拘留5天的處罰。

一問一答

Q:對於尋釁滋事你知多少?

A:尋釁滋事是指具有責任年齡、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場所無事生非,起鬨鬧事,隨意毆打、追逐、攔截、辱罵他人,強拿硬要,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破壞公共秩序,但情節尚不嚴重,還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尚不夠刑事處罰的行爲。

行爲人故意蔑視社會道德、國家法紀、惹是生非、挑起事端、破壞社會秩序、危害公共安全,主觀上出於故意,尋求精神刺激,發泄對社會、道德、法紀的不滿和抗拒情緒,向社會公衆“挑戰”;侵害的客體是公共秩序,往往同時對公私財物和人身權利造成侵害,但侵害的對象是不特定的人或不特定的財物。

Q:李某被拘留的依據是啥?

A: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六條有下列行爲之一的,處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五百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一千元以下罰款:(一)結夥鬥毆的;(二)追逐、攔截他人的;(三)強拿硬要或者任意損毀、佔用公私財物的;(四)其他尋釁滋事行爲。

Q:有人無端侮辱你該咋做?

A:2003年8月,平陰某村一村婦李某懷疑自家一隻雞被鄰居張某藏了起來,便站到屋頂上罵街稱“張某曾與某某相好”。張某遂將李某告上法庭,法院判令李某賠禮道歉並賠償原告2000元精神損失費。2017年7月,安徽阜陽的武某遊手好閒沒有工作,竟穿起女裝扮女人行乞,被兩名市民識破性別後追着對方辱罵泄憤。兩名市民報警後,武某因涉嫌侮辱他人被處以行政拘留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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