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歷史朝代 > 湖南男子敗訴後在法院外給法官燒花圈 被拘十天

湖南男子敗訴後在法院外給法官燒花圈 被拘十天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77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不服法院判決怎麼辦?其實有很多種選擇:可以上訴,也可以向法院紀委反映。而益陽男子付某偉選擇了最不理智的方式,公然侮辱主審法官,也許解了一時“怨氣”,可導致自己被行政拘留10日。

湖南男子敗訴後在法院外給法官燒花圈 被拘十天

給法官燒花圈

9月13日,記者從益陽市公安局資陽分局瞭解到,日前,沅江籍男子付某偉因不服法院判決,多次辱罵主審法官,並在法院外燒花圈、紙錢,事後因公然侮辱他人被行政拘留。

湖南男子敗訴後在法院外給法官燒花圈 被拘十天 第2張

給法官燒花圈

資陽公安官方微信通報稱,9月5日,資陽公安分局馬良派出所查處一起侮辱他人案,抓獲違法人員付某偉(男,41歲,益陽沅江人)。經查,付某偉因不服益陽市資陽區人民法院的判決結果,9月5日上午,在益陽市資陽區法院辦公室及走廊公然辱罵主審法官,後被旁邊的人勸走。下午,付某偉又在資陽區法院圍牆外的空地上燒花圈、紙錢,放鞭炮,並指着主審法官辦公室窗戶大罵給其送花圈紙錢。目前,付某偉因公然侮辱他人已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

“法院報警後,我們很快調查取證,當事人也表示接受處罰。”13日下午,馬良派出所副所長劉雲霓告訴瀟湘晨報記者,5日下午接到報警後,他們依法對付某偉進行傳喚,並對報警內容調查取證,由於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遂依法對付某偉作出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劉雲霓介紹,付某偉系一起民間經濟糾紛當事人,在一審過程中敗訴。9月5日上午,前往資陽區人民法院領取判決書時,付某偉情緒激動,不僅錘打庭審法官辦公桌,還對法官詛咒惡罵,嚴重影響了法院的正常辦公秩序。在勸離後的當天下午,付某偉竟又買了花圈等祭祀物品,在法院外公然表示是送給其上午辱罵過的法官。“已經對法官名譽造成了嚴重影響,觸犯了法律。”

不服判決可上訴或向紀委反映

湖南驕陽律師事務所劉亮律師認爲,名譽是指人們對品德、才幹、聲望、信譽和形象等各方面的綜合評價,是人格權的重要內容,受法律保護。名譽權是人們依法享有的對自己所獲得的客觀社會評價、排除他人侵害的權利,主要表現爲名譽利益支配權和名譽維護權。

就上述付某行爲而言,劉亮認爲,付某偉侵害了主審法官的個人名譽權,受害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訴訟,要求侵害人停止侵權、賠禮道歉,並賠償一定的精神損失費。因爲付某偉客觀上存在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如侮辱、誹謗等行爲,併爲第三人知悉;付某偉主觀上有過錯,故意惡意貶損他人且被侵害的對象是特定的人;另外,付某偉的行爲對主審法官的名譽造成了較嚴重的損害。

另外,從治安管理處罰的角度看,劉亮也表示,付某偉公然侮辱他人,損害了他人人格,此舉違反治安管理處罰法第42條之規定,公安部門依法可以拘留5日或罰款500元,情節嚴重的,可以拘留5日以上10日以下,並處罰款500元。

劉亮建議,如果對一審法院判決不服,付某偉可以依法向上級法院提出上訴,如果付某偉認爲主審法官在案件審理過程中,存在徇私舞弊、濫用職權、收受財物或其他違紀行爲,也可以向法院紀委提出控告。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

每日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