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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嬰被當死嬰丟棄續:醫院只肯賠償7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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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海“活嬰被醫院當死嬰丟棄”事件有新進展。男嬰父母向羅村醫院索賠100萬元,而醫院只同意賠償7萬元。昨日,男嬰父母及親屬又在羅村醫院討說法。

活嬰被當死嬰丟棄續:醫院只肯賠償7萬

昨天上午10點左右,男嬰的父母王海章、劉冬梅等親屬在羅村醫院門診部的門口,拉起一條寫有“還我一個健康的孩子”橫幅,並自帶電腦在門診大廳內反覆播放嬰兒被丟棄廁所後又被撿回的視頻。

王海章告訴記者,目前其夫婦還很少看到嬰兒,十分擔心嬰兒的健康情況。他認爲,嚴重醫療事故已經給嬰兒和其夫婦造成極大傷害,於是向羅村醫院提出了100萬的賠償要求。

記者瞭解到,事件發生後,廣東省和諧醫患關係調解委員會介入協商調解。據該委員會相關負責人介紹,精神損害賠償的最高標準是5萬元,同時考慮到嬰兒父母的誤工費及孩子的奶粉費用,再給2萬元,合計7萬元。同時,爲了保障孩子將來的健康問題,調解委給出了方案。一是孩子出院後兩年以內,不因外力受傷而產生的所有醫療費用由羅村醫院承擔;二是兩年以後如果孩子還有什麼問題,通過醫療鑑定屬於醫院責任的,繼續由羅村醫院承擔後續治療費用。羅村醫院同意此方案。

記者從佛山市婦幼保健院獲悉,目前嬰兒各項健康指標都很正常,達到出院條件,家長隨時可辦理出院手續。由於嬰兒家長與南海羅村醫院就賠償事宜未達成一致,才致使嬰兒仍然住在婦幼保健院。

對此,廣東邦南律師事務所律師趙國平表示,家屬提出索賠要求是正當的,但是拉橫幅的做法是“不恰當的”。他建議,嬰兒家屬若對調解結果不滿意,可以通過法律途徑維護自身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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