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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被誤診爲肺癌 化療百餘天后“傾家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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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衍春被第四軍醫大學收治19天基本治癒出院,病症診斷是結核性胸膜炎。目前,牡丹江市腫瘤醫院不認爲他們對徐衍春的醫療行爲存在問題。

患者被誤診爲肺癌 化療百餘天后“傾家蕩產”

初診肺癌

徐衍春是獨生女,1963年生人,家住黑龍江省牡丹江市海林市山市鎮洋草村,丈夫是陝西臨潼來此謀生的農民。

2008年春,徐衍春總感覺胸悶、呼吸有些困難。“怕不是肺出問題了吧?”有鄉親說。“我整天大大咧咧地沒個愁事,咱這又山清水秀,肺會出什麼問題?”徐衍春不信。

春耕來臨,地裏活兒多了,徐衍春的不適感也更嚴重了。“去海林看看吧?”丈夫帶着徐衍春到了海林市醫院。“快去牡丹江看吧。你的胸腔積液性質需要確診。”海林的醫生建議他們去牡丹江市結核病院。

當時,牡丹江的結核病院叫牡丹江市結核、腫瘤防治院(後期兩院分離)。

2008年4月1日,徐衍春接到了第一個入院通知書:胸腔積液性質待查,入內科。當天的胸水病理檢查報告結論:見可疑癌細胞。

徐衍春化療前的準備工作開始

4月7日,第二次胸水檢驗報告完成,結論:見癌細胞。徐衍春被診斷爲肺癌。

4月10日,徐衍春轉到化療科;4月14日,徐衍春開始接受第一個療程化療;同時,她的身上還多了個引流袋用於排出積液。

2008年5月1日,徐衍春的第一個療程化療結束;出院醫囑: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第一個療程診療費10,090.78元,徐衍春看着賬單哭了:“一年的收成沒了大半,再來就沒飯吃了。”“沒事,以後我多出去找點活兒掙錢,我有的是力氣。”丈夫說。他心裏比徐衍春還難受,有醫生斷言:徐衍春活不過3個月。

5月12日,第二個療程化療開始。徐衍春的入院通知書載:肺Ca(Ca肺癌)入化療科。徐衍春揹着引流袋重複着第一個療程的一切。15天后,徐衍春拿着7814.21元的診療費收據和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的醫囑出院了。

6月10日,開始第三療程化療,10天,診療費:7034.32元。出院醫囑: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

7月14日,開始第四療程化療,19天,診療費:7965.57元。出院醫囑: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

有病友問:“你啥病呀?沒完沒了地化療。”

“肺癌。”徐衍春答。

“你咳嗽嗎?咳血嗎?”

“沒有。”

“看你的狀態哪像得了癌症的人。”

“鄉下人心大唄。”徐衍春應答着,自己心裏也不明白:4個療程化療胸水一點沒少出,每次都靠引流排出胸水,這是咋回事?

不是癌症

2008年8月18日,第五個療程化療開始。

持續化療胸水依舊,主治的醫生們也搖頭咂嘴。“要不你去我們的上級醫院檢查一下?”醫生說。

8月21日,徐衍春到黑龍江省第二腫瘤醫院做了PET-CT檢查。檢查未發現異常,建議回經治醫院做活體檢查。

8月27日和9月1日讓徐衍春銘記,她說:“就是槍斃我,我都不會那麼難受。”那兩天,牡丹江腫瘤醫院給她做了兩次活體檢查:第一次從鼻咽部取出直徑0.05cm碎組織4塊,結論:少量粘膜慢性炎症;第二次從左肺部取下小塊組織,學名叫“行左肺下葉刷檢”,結論:未見癌細胞。

“做肺部活體檢查時,病理科的大夫看了很久,又叫來科主任,還叫來我丈夫。”徐衍春說,“先是大夫對主任說,看不出問題;主任看後叫我丈夫說,你也看看,從顯示屏上看不出左肺有問題。我丈夫說,不會吧?主任說,你還希望有問題?最後,主任說取樣做病理吧。”

黑龍江省第二腫瘤醫院的PET-CT檢查和牡丹江腫瘤醫院的兩次活體病理,結論都不支持肺癌的診斷結論。徐衍春的父母歡天喜地逢人便講,“我女兒不是癌症”。

可牡丹江市腫瘤醫院對徐衍春的化療依然繼續。

2008年9月6日,徐衍春第五個療程的化療結束;19天診療費:5843.79元,黑龍江省第二腫瘤醫院檢查費7000元;出院醫囑: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

9月22日,徐衍春遵醫囑又入院了,第六個療程化療進行了7天,花醫療費4296.70元。出院醫囑還是: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

徐衍春拔掉了一直存埋在身上的引流管:“不治了!活一天算一天。”

“不行就去醫院吧。”堅持了一年多,徐衍春的丈夫看不下去了,“借的錢咱以後能還上,治病重要哇。”

2009年12月8日,徐衍春又住進了牡丹江市腫瘤醫院。第七個療程化療18天,診療費:6048.27元。出院醫囑又是:1至2周後返院行下一週期化療。

看着這些,徐衍春的母親不再說話了。3天后,徐衍春的母親撒手西去。從那時起,徐衍春的父親就像丟了魂似的,木訥如傻。

“媽的病一定要治,我不上學了可以省一筆錢,下地幹活也能頂個勞力……”17歲兒子的話讓徐衍春和丈夫欲哭無淚。

料理完母親的後事,在兒子的再三催促下,徐衍春和丈夫又去牡丹江了。

拿着第八個入院通知單,徐衍春問:“咋治?”

“化療。”醫生說。

“要是還有胸水吶?”

“繼續化療。”

徐衍春拉起丈夫奪門而出:“不治了,死也不在這家醫院治了。”

“去我老家看看吧?!”徐衍春的丈夫開始安排妻子“最後的日子”。

在丈夫的老家,鄉親們的熱情一掃徐衍春心頭的陰霾。“看你婆姨不像得了癌症呀。”鄉親私下問。

“就是,就是,按牡丹江的大夫說法,俺婆姨活不過3個月,可現在20多個月過去了,俺也不知道咋回事?”徐衍春的丈夫說。

“去西安的大醫院看看吧。”鄉親們建議。

2010年1月15日,徐衍春住進了解放軍第四軍醫大學唐都醫院。

16日抽胸水做病理細胞學診斷,結論:未查見瘤細胞;27日抽胸水做病理細胞學診斷,結論:未查見瘤細胞。針對病情,唐都醫院對徐衍春採用了胸腔穿刺抽液,胸腔內注入沙培林,口服利福平、鹽酸乙胺丁醇等藥物治療。

2月3日,醫生查房時說:“你可以出院了,按醫囑進行兩個月的抗結核治療後,回來複查,如還有積液可以採用手術方法治療。”

“那我是不是肺癌?”徐衍春問。

“抗結核治療後,複查時會有診斷。”

住院19天,診療費3000餘元,徐衍春從唐都醫院出院。

5月6日,在海林市結核病防治所,徐衍春用電話向唐都醫院醫生講述了出院後的治療情況。醫囑:繼續應用抗結核藥物治療。海林市結核病防治所按國家政策規定,給予徐衍春免費抗結核藥治療。

這以後,徐衍春按醫囑準時到海林市結核病防治所就診。

2011年2月15日,徐衍春到唐都醫院複診。診斷:結核性胸膜炎。#p#副標題#e#

欲討說法

據權威資料顯示,化療的副作用至少有十餘項。徐衍春是不是肺癌?該不該做100多天的化療?是不是該有人對徐衍春的現在和將來負責?

在牡丹江市腫瘤醫院一名負責人的辦公室裏,負責人給了記者一份一頁半紙、沒有加蓋公章、擡頭是市衛生局的《關於徐衍春醫療糾紛的報告》。報告結論:“我院會診認爲病人病情複雜,建議患者醫學會鑑定,以明確是否腫瘤醫院存在醫療事故。”

負責人的談話沒有重複報告的內容,主要涉及主治大夫的人品和醫院的艱難。“今天,我們有醫護等工作人員470多位,但住院患者還不到470位呢。”記者問醫院職工工資構成。負責人顧左右言他。記者反覆問:財政撥款佔職工工資多少?負責人說,10%。

此前,就此事採訪過牡丹江市衛生局醫務科的張姓科長,他的話很少;而牡丹江市腫瘤醫院負責人,話很多。兩人的一致意見是:做醫療事故鑑定吧。

牡丹江市一位審理醫療糾紛案經驗豐富的法官在自己的論文中說,根據《醫療事故處理條例》,是否構成醫療事故需要通過醫學會的醫療事故技術鑑定來確定,從而確定醫療機構是否應該承擔賠償責任。然而衆所周知,醫療事故鑑定……對患者的不公正是不言而喻的。由於醫學會組織鑑定所抽取的專家均是從各個醫院抽取,均與各家醫院有着千絲萬縷的聯繫,現在的醫療鑑定機構存在着醫醫相護、相互包容的現象。

2010年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侵權責任法》生效實施,此法打破了“醫醫相護”的怪圈。

侵權責任法第五十四條規定,患者在診療活動中受到損害,醫療機構及其醫務人員有過錯的,由醫療機構承擔賠償責任。第五十七條規定,醫務人員在診療活動中未盡到與當時的醫療水平相應的診療義務,造成患者損害的,醫療機構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侵權責任法的起草人之一、中國人民大學法學教授楊立新接受《法制日報》記者採訪時說:“侵權責任法實施後,對於醫療損害賠償糾紛,將不再適用《醫療事故處理條例》。”

徐衍春決定要到法庭上討個說法

面對徐衍春這樣的病人,如果沒有醫院的能耐,只能搓手跺腳乾着急!面對徐衍春們的處境,要是沒有衛生局的權力,更是隻能搖頭嘆息白着急!能幹啥?說話、說話、說話:對着徐衍春說,對着醫院說,對着衛生局說,對着願意聽和不願意聽的人都說。這“話”說對了、說準了,就有“治療”的作用,就是“話療”。

徐衍春們願意聽這“話”,起碼覺得有人關心、關注她們,心裏暖暖的。心暖則神清氣爽,從“涼”到“暖”有了“治療”的效果。牡丹江市腫瘤醫院不願意聽這“話”,怕影響“生意”、承擔責任,心裏煩煩的。心煩則神濁氣短,但選擇“吐故納新”就會除去“病狀”,也一樣達到“治療”的目的。衛生局“兼聽則明”絕沒壞處。

徐衍春是不是“肺癌”,“話療”第一療程結束。醫囑:關注療效;按法律規定準備第二療程“話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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