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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傑"借肚產子"違法被查 或獲刑(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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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傑"借肚產子"違法被查 或獲刑(圖)

四叔抱着李家傑的三個兒子,笑得合不攏嘴(資料圖)

香港食物及衛生局局長周一嶽前日表示,已將一宗代母產子個案交由警方跟進,研究是否需要進調查和執法,據報道,其案件正是李家傑被指借肚生子的個案。

警方蒐證有難度

警方會否檢控李家傑,關鍵是有沒有實際人證物證。雖然事件已交由警方跟進,但是否要作檢控,需視乎警方調查結果。報道指出,警方刑事總部現正就有關個案進行初步的資料蒐集工作,包括瞭解法例詳情,就個案背景進行分析,暫時未有進一步行動

警方消息稱,由於事件難找到證人、證據,不能隨便邀請李家傑協助調查,否則對方有權拒絕,“你沒有證據在手,人家可以說沒有空不見你。”邀請李家傑問話也難望成事,更遑論拿公費到美國蒐證。

事件已被廣泛報道,但李家傑及其家族公司恆基地產只承認他是三胞胎之父,從沒承認嬰兒由代母所生。恆基前日迴應時強調,一直以來沒有提及李家傑找代母產子。

10月26日李家傑被週刊揭發由代母產子誕下三胞胎時,李家高調回應事件。恆基地產發出照片,但新聞稿只表示李兆基欣獲三名男孫,並向員工派利是及向醫院捐款合共3300萬港元,內容沒有提及代母產子。之後,借肚產子事件引起廣泛的道德爭議。李家傑曾發表聲明迴應指,生兒育女是人生大事,家庭生活亦是受社會尊重和法律保障的事情。

香港《人類生殖科技條例》第17條規定,任何人不得在香港或其他地方作出或接受付款,進行或參與代母行爲。初犯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犯最高可被處罰款10萬元及監禁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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