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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太累21歲母親萬元賣掉親生女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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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稱太累21歲母親萬元賣掉親生女兒

  找回孩子後21歲母親流淚:以後不管多難都會自己帶

但是,程某賣掉自己親生女兒的行爲已經涉嫌犯拐賣兒童罪。今天上午,程某在豐臺法院出庭受審。程某的母親劉某因是共犯,也在程某之後出庭受審。

程某今年只有21歲,中專文化,河北人,她丈夫大她6歲,在北京當送奶工。這個身材瘦小的女子把自己賣兒女的原因歸結於帶孩子太累。她說:“我一個人帶孩子太累,不能幹別的事情,有時候心情不好,就不想帶孩子了。再加上我和丈夫沒在老家辦喜事,按老家的風俗,即使領了結婚證,沒辦喜事,人家也認爲沒結婚,未婚生子會被人看不起,給家裏丟人,所以就想把孩子送人,順便要點錢。”

促使程某下定決心賣掉孩子的,是她的母親劉某。因程某領結婚證時沒告訴家裏,再加上女婿不願意當上門女婿,劉某對女兒的婚事本就不滿意。在接到女兒的電話後,劉某就通過一家醫院的護士聯繫了買家,買家家境頗好,因不能生育而想領養孩子,雙方商定以1萬元成交。今年1月28日,程某夥同劉某,在豐臺區蓮花池長途汽車站附近,將程某剛滿6個月的女兒以1萬元賣給他人。

據程某在法庭上介紹,孩子被買家抱走時放聲大哭,當時她就後悔賣孩子了。但她並未以實際行動予以挽救,而是給丈夫打電話,撒謊說孩子被人搶走了,自己怕受責怪,不敢回家。她丈夫貼尋人啓事找孩子,還帶着程某去報案。警察一問孩子被搶的具體經過,程某無法圓謊,很快就如實交代了。

案發後,程某與劉某被警方取保候審。程某的女兒被警方帶回,程某除返還給買家1萬元外,還多付給買家5千元撫養費等費用。據程某介紹,經過此事後,她和丈夫現在對孩子比原來還親,和丈夫的感情也未受影響。

程某表示,她和丈夫的經濟條件完全能養活孩子,現在她非常後悔,賣孩子只是一時糊塗,以後有多大困難也要自己帶孩子。

程某今天是帶着孩子一起來到法庭的,在接受記者採訪時,她緊緊抱着孩子,一直流淚。豐臺法院將擇日宣判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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