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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夫之婦婚外姐弟戀被90後情夫殺死

來源:美型男    閱讀: 5.87K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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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80後的四川女子,已是有夫之婦,在江蘇打工時認識一個90後的安徽小夥,發生了一段畸形姐弟戀情。當得知自己是婚外情,90後小夥激動之下造成難以挽回的悲劇。近日,法院判處王強(化名)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有夫之婦婚外姐弟戀被90後情夫殺死

2007年初,年僅16歲的王強從安徽農村老家來到江蘇揚州一家服裝廠打工,認識了同廠的四川三臺農村姑娘林芳(化名)。因同在一個班組幹活,情竇初開的王強見林芳溫柔體貼,加之都來自農村,有共同語言,便慢慢對林芳產生了好感。由於林芳開玩笑說自己只有18歲,還未耍朋友,王強便極力追求,兩人很快墜入情網。

隨着時間的推移,兩人感情迅速升溫。林芳應邀來到王強的老家,還住了四個月。後來,林芳回到三臺,沒想到王強跟着找上門來。在林芳家時,王強才發現林芳竟然是有夫之婦,還有一個9歲的孩子,這令王強感覺被欺騙了。當林芳提出要與王強斷絕情人關係時,傷心欲絕的王強便產生了報復心理。

2009年8月1日凌晨3時許,在綿陽城區御營賓館附近,王強強行拉着林芳,說到南山寺去尋找兩人以前的回憶。林芳不願前往,兩人遂發生爭執。林芳見到巡警,便招手尋求保護。當巡警上前制止、規勸時,王強用事先準備的美工刀將林芳挾持。在與巡警對峙的過程中,王強用美工刀將林芳右頸動脈割斷,致其當場死亡。王強也被當場抓獲。

法院在審理時認爲,王強的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情節嚴重,依法應予嚴懲。該案審理期間,王強的親屬爲其主動賠償了經濟損失,取得了被害方的諒解,附帶民事部分已達成賠償協議,且已履行。同時,王強認罪態度較好,有一定悔罪表現。

據此,法院近日作出判決:王強犯故意殺人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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