飲酒尤其是醉酒狀態下不能駕車,這是衆所周知的法律常識,那麼酒後能不能騎電動車、自行車等非機動車呢?
相信大多數人都會認爲無關緊要
不過,也有人心存疑惑
想親去找交警確認答案
近日,濟南一名老漢在酒後
就騎着自行車主動找民警問起這個問題
結果……
老漢因爲醉酒駕駛自行車被罰款50元
一起來看看事件經過吧
3月22日下午
濟南歷下交警大隊六中隊民警在解放東路
開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動查處交通違法
民警在查處一違法駕駛人時
一老人騎着自行車停到民警身邊
對民警說:你看我這樣行不行、行不行?
民警發現
老人滿身酒氣
說話也不利索
隨即詢問老人是不是喝酒了
並要求老人下車接受調查
此時老人卻拒不接受調查
聲稱要回家去
在路邊吵吵鬧鬧
民警隨即將其依法傳喚到中隊進行處理
經呼氣測試
其每呼氣測試值爲123mg/100ml
民警依法對其處以罰款50元的處罰
相關法律: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
第72條第三項明確規定
不得醉酒駕駛自行車
民警提示:
不管什麼出行方式都要遵守交通法律法規
醉酒駕駛非機動車也是對自己和他人的安全隱患(來源:鳳凰網)
2017年12月24日訊,本月全國接連發生醉酒駕駛導致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較大事故,而近兩個月全國共發生酒駕肇事事故302起,已造成104人死268人傷。公安部交管局曝光本月3起醉駕肇事致多人死亡案,部署即日起開展整治行動,嚴查嚴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爲,併發布新年酒駕風險預警。
新華社圖 今年10月以來,節假日期間因酒駕所導致的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比工作日高15%和17%,5起醉駕導致的較大事故中有3起發生在節假日。 公安部交管局部日前署開展酒駕整治行動,以餐飲娛樂場所周邊道路、城郊結合部和縣鄉道路、重要村鎮和集市周邊道路爲重點路段,以農村紅白喜事、趕集趕圩、重大民俗活動等爲重點時段,以城市小型客車,農村麪包車爲重點車輛,嚴查嚴處酒駕醉駕違法行爲。 臨近新年,公安部提示大家:親友聚餐飲酒增多,酒駕行爲發生概率增加,一旦發生事故代價慘痛,請不要抱有任何僥倖心理。同事親友之間也要相互提醒,杜絕酒駕醉駕。醉酒駕駛非營運機動車的,將被吊銷駕駛證,同時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並將被追究刑責。酒駕記錄推送至徵信機構後,將直接影響違法行爲人就業、貸款等。來源:北京晚報 ?記者 林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