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一歲男童被棄昆明街頭!爸爸憋屈:孩子媽愛出軌,我不是親爹)
“爲什麼把那麼小的孩子遺棄在那裏?”
“我一個人連工作都沒有,養不活!”
“那孩子你不要了嗎?”
“我真不要了,我真的養不活他!
幫我送去福利院吧,我自己送不進去。”
……
就是上面這個可愛的孩子,男童,僅有1歲多,被遺棄在昆明雙橋村。遺棄他的媽媽楊女士至今未露面,在與記者溝通過一次後,便處於失聯狀態。
都說虎毒不食子,這個母親爲何那麼狠心?!今天我們就來說說這個故事~~~~
1月8日晚上8點多,有市民在雙橋村裏見到一名疑似走失的男童。
這個寶貝穿着藍紅黃相間的羽絨服,戴着一頂粉紅色絨帽!眼睛大大的,長得非常可愛,走起路來還不太穩當……
當小傢伙被發現時,他正趴在雙橋村內一家店鋪門口哇哇大哭,身邊並沒有家長陪伴。“孩子會不會是走丟了?”大家趕緊撥打了110報警。
轄區派出所——春城路派出所民警隨即出動,可孩子太小不會說話,民警查詢不到任何有效信息,只能先把男童抱到派出所值班室。民警還在周邊留下信息,希望家長能到派出所找孩子。
可讓人意外的是,家長一直沒露面,也沒接到反映小孩走失的報警消息。
眼看孩子一直在哭鬧,民警只能一邊通知110指揮中心,一邊現去買來奶粉、奶瓶、尿不溼等,充當起了臨時奶爸。
當記者趕到時,民警正忙着給小盆友衝奶呢!
民警葛鬆說:“前面孩子有些哭鬧,我們就輪流抱着他,餓了給他吃東西,困了讓他自己睡會兒。反正個把小時就要醒一次……”
根據民警提供的線索,記者隨後來到雙橋村內那家最初發現孩子的商店,商店老闆調取監控後發現,孩子大概是當晚8點20分左右獨自走到商店門口的,然後撲倒在地開始啼哭。
“這個男童是誰家的?”
“爲何會一個人出現在這裏?”
“有沒有人認識他父母?”
所有人都答不上來……
記者還拿着孩子照片在附近尋找線索,附近商販均表示——“沒見過!!!”
孩子丟了那麼長時間,都沒人來找,難道事情有啥隱情?
1月9日晚上9點多,距離發現該孩子已超過24小時,男童家屬依舊沒有出現,這讓民警們十分焦急。
“直到現在還沒有家屬跟我們聯繫,我們也不知道他們的具體情況。天氣比較冷,爲了孩子健康,準備好相關材料後,打算把他送到昆明市兒童福利院,畢竟那兒專業技術要更好一點。”民警葛鬆說。
擔心孩子凍着,民警還用警用大衣把他包裹得嚴嚴實實,帶上奶粉、奶瓶、尿不溼,前往昆明市兒童福利院。
男童真的很乖,讓大夥兒愛到不行!
“孩子很懂事,一伸手就過來!”眼看要送去福利院了,大家都有些捨不得,“我們最大的願望是希望孩子的父母能來把他接走!我們都是當父母的,這是最好的結果。”
男童被送到昆明市福利院後,福利院工作人員表示,他們會對孩子進行妥善安置,並做全身體檢,錄入相關信息,如果孩子親屬前來認領,則需要嚴格按照國家相關規定進行手續確認。
本來以爲事情告一段落!沒想到事情突然出現了反轉!!
一位市民反映,她認識這個孩子,小孩家在火車南站附近的某個小區。按照這個線索,記者10日來到這個小區,試圖尋找孩子的親屬。
沒想到向小區門衛一打聽。門衛看了照片一眼就認出孩子,並指出了他所住的地方。
開門的是一位男的,一見到記者,第一句話竟是:“不好意思,跟我沒有關係!”
“是什麼事情跟您沒關係,你是不是說那個小孩?”記者追問。
“就是!”男子回答。
“對這個孩子您認識嗎?”記者繼續追問。
“他是我女朋友的兒子,現在走失了在派出所,那個和我沒關係。”男子如是說。
按照男子的說法,被遺棄孩子的母親是他的同居女友楊女士,最近他發現女友屢屢出軌,還屢教不改,孩子也不是親生的,便將兩人趕出了家門。
男子隨即出示了一份法醫院出具的親子鑑定書表明,男子並非男孩的生物學父親!
男子告訴記者,女友經常夜不歸宿,說是和同事去KTV唱歌什麼的,本想着上班要應酬很正常,可有次卻無意在她手機裏發現與其他人親吻的曖昧照片。
疑心女友和其他人有染,他抱着剛出生5個多月的孩子去做了親子鑑定,結果發現孩子不是親生的。“當時我聽到像天打雷劈一樣,很難過、也接受不了。”
在家裏老人的勸說下,男子已打算原諒女友和小孩,叫她好好上班。可沒想到,最近女友又不“規矩”了。這樣一而再再而三,讓男子徹底死心,“你說我還能原諒嗎?”
心灰意冷的男子遂將女友和孩子趕出家門,至於孩子走失被人送到派出所的事兒,他早已從新聞上看到。
“繼父”不願認,可親媽爲何在孩子走失後,不聞不問呢?在記者撥通了楊女士的電話後,纔有了文章開頭的那段對話。
按照楊女士的說法,他們在一起前,就有了這個孩子,不過她並沒透露孩子的親爹是誰?
在溝通中,楊女士態度很堅決——“我沒有工作,也沒有能力養活他,這個孩子我不要了,希望你們把他送進福利院。”
記者雖然一直在勸說,可楊女士始終沒有鬆口,也不願來把孩子領回去。
瞭解男童被遺棄的相關情況後,記者將信息反映給轄區派出所,那麼這名母親的行爲是否涉嫌犯罪,此事下一步又將如何處理呢?
10日下午,記者再次來到了春城路派出所。
隨後,民警多次撥打了楊女士的電話,希望對方能配合調查,但電話一直無人接聽。
經查詢,楊女士的手機號登記在一名男子名下,因此,無法通過電話查詢到其本人的相關信息。
爲儘快找到楊女士,民警隨後又來到她之前的住所——其同居男友的家。
由於其同居男友也無法提供出楊女士的詳細信息,民警將他帶回派出所做進一步瞭解。
民警表示,就目前楊女士的行爲來說,已構成了遺棄,但會不會因此受到進一步的處罰,還有待找到其本人後,做進一步的調查。
民警葛鬆表示:“如果她有犯罪的故意構成,我們肯定按照刑法來追究,如果她不構成刑法犯罪的那四個要素,還只能用其他的程序來處理她。”
律師黃建軍則稱,男童母親的行爲是否涉嫌犯罪,還要看情節的惡劣性,比如遺棄行爲是否導致受害人重傷或死亡;是否使受害人被迫輕生、流離失所等等,如果沒有這些情況,則只能通過其它途徑來處理。
不過,就楊女士目前的行爲,即使不被追究刑事責任,也有可能被行政拘留,被處以治安處罰相類似的一些懲罰。
針對大家關心的孩子之後的命運問題,律師表示,如果母親一直拒絕撫養孩子的話,孩子只能依法被送往社會福利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