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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擅用受精卵生子 日本法院判決存在父子關係原因竟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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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在日本奈良縣居住的46歲外國籍男性在奈良家庭法院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自己與分居妻子不經同意就使用冷凍保存受精卵懷孕並生出的女孩(現年2歲)之間不存在父子關係。15日,奈良家庭法院作出判決,認定他們之間存在父子關係。分居妻子擅用受精卵生子,日本法院判決存在父子關係,這是爲什麼?想必大家都很疑惑,一起來看看吧!

妻子擅用受精卵生子 日本法院判決存在父子關係原因竟是這樣

據《每日新聞》報道,判決認爲,冷凍受精卵的移植需要經過父母雙方的同意,從兩個人當時的交流情況來看,即使不經同意,根據日本民法的婚生子女推定原則,在婚姻存續期間,妻子生的孩子即爲丈夫的孩子,因此可以認定爲婚生子女。

據瞭解,該男性在2004年與一名日本女性結婚。2010年時在奈良市的婦科診所進行體外受精,冷凍保存了10個受精卵。女性在第二年使用一部分受精卵生了一名男孩。

但2013年時二人因夫妻關係惡化而分居。2014年,女性在未經男性同意的情況下將剩餘的受精卵進行移植並在2015年4月生了一名女孩。二人在去年10月離婚,男性提起訴訟要求確認與該女孩之間不存在親子關係。

訴訟中對生物學意義上的親子關係沒有爭論,但男方主張“當時分居,使用受精卵沒經自己同意,不適用於婚生子女推定”。另一方面,女方反駁說“男性沒有要求銷燬受精卵,而且分居也不是以離婚爲前提的”,主張存在親子關係。

據日本婦產科學會介紹,2015年日本實施的體外受精達42萬例,創歷史新高,約有5萬人出生,相當於新生兒的二十分之一。

目前,日本使用體外受精出生的孩子在急劇增加,對於不經同意使用受精卵的行爲,日本首次作出司法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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