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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一雲南籍貧困生暑期失蹤 家屬陷尋人困境(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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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濟大學一雲南籍貧困生暑期失蹤 家屬陷“尋人困境”

中青在線上海9月15日電(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 王燁捷)連孩子每年7000元生活費都要靠借的楊映遠,這次下了“血本”。他租住在上海一間“貴得不得了”的小旅館,待了10多天,花了一萬多元。每天不是去派出所,就是去學校。只要一想到全村最有出息的兒子,如今下落不明,他就忍不住抹眼淚。

同濟大學一雲南籍貧困生暑期失蹤 家屬陷尋人困境(圖)

圖片由家屬提供

兩週前,因爲“沒錢了”,他不得不在上海火車站住了一夜,坐最便宜的一班火車回雲南。

楊映遠的兒子楊利民,大眼睛、高鼻樑,臉型周正、皮膚黝黑。除了帥氣,他還是整個雲南省臨滄市耿馬縣勐撒鎮老百姓眼中的驕傲,他是這個“十年都考不出一個大學生”鄉鎮最美的“光環”——同濟大學航空航天與力學學院學生。

但從7月16日開始,這個“光環”漸漸褪去了它的亮色,越來越淡。這一天,他最後一次被發現蹤跡,是在馬路監控畫面裏,監控顯示他從學校附近一家網吧出來。9月15日,在楊利民失蹤兩個月後,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採訪楊映遠時,他拋下一句,“警察、學校都沒辦法,我想我兒子可能找不到了。”

班裏唯一沒有筆記本電腦的學生

楊利民從小就是一個“學霸”。去年高考,他以全鎮第一名、全雲南第420名的好成績邁入了同濟大學的校門,走進了大上海。

父親楊映遠初中文化,母親不怎麼識字,對於這個兒子的出色表現,夫妻倆感覺就像是買了彩票中了頭彩一樣,打心眼裏慶幸。儘管家境貧困,但能有一個考上同濟大學的兒子,這個家的未來可以預見一片光明。

這兩天,在哥哥兩個月都沒有音訊的情況下,楊利民正在念高三的弟弟給家裏撂下一句狠話,“我也不想讀書了,讀書根本沒用。像哥哥那樣好不容易到了上海,還是跟別人差了好幾個等級,這書根本讀不起。”

7月10日,楊利民最後一次與父親通話,他告訴父親,自己過兩天就回家。這天,楊映遠聽到,電話裏有人問楊利民,“你在跟誰通話”,後來電話被很快掛斷。此後,他再也沒有聯繫上兒子,兒子的電話一直處於關機狀態。

這顯然不是父親眼中懂事的大兒子的一貫風格。兒子雖然性格內向、話不多,但卻保持了定期與家裏聯繫的習慣,儘管總是報喜不報憂。

大一新學期開始後,楊利民學習成績一直不太好。老楊在電話裏問了他好幾次,他總是支支吾吾不言語。寒假回家,老楊盯着兒子反覆問了好幾次,才知道孩子是班級裏唯一一個沒有筆記本電腦的學生。

“別的孩子都用電腦寫作業,我家娃娃電腦都沒有,是不行。”老楊也沒錢,後來是楊利民的舅舅給孩子買了一臺電腦帶去學校。

今年7月初,正值同濟大學期末考試期間,老楊接到兒子班主任的電話,班主任反映孩子成績還是不行。7月10日,老楊給兒子打電話溝通此事,“他當時有點難過的,說自己能力不行,聽不懂老師講的。”老楊安慰了一句“沒事”,就聽到電話那頭傳來“你在跟誰說話”的聲音,電話很快被掛斷。

此後,老楊再也沒聯繫上兒子。後來經校方、警方多方覈對證實了以下兩個楊利民出現的時間點:7月15日,楊利民大學輔導員老師官威接到學生電話,知道楊利民回到了寢室;7月16日,監控顯示楊利民出現在了學校附近的網吧。

“我現在特別特別後悔。小孩在上海讀書,我應該給他把學習用品、足夠的生活費準備好。”老楊總覺得,兒子是因爲經濟拮据想要打工,卻被騙走了。

家屬陷“尋人困境”,爲何立案難

7月19日,在9天沒能聯繫上兒子的情況下,老楊報案了。他從雲南跑到上海市公安局文保分局滬東高校派出所,以“詐騙”的名義報了案。但警方未予以立案。

事後,相關民警在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此事暫時達不到立案標準,無法調取通話記錄、銀行賬戶記錄等,只能先按照失蹤人口查找。7月16日監控視頻中出現的楊利民,即爲警方當時查到的線索。

“我想不通,他就一個大學生,又不是大老闆,他的手機記錄、銀行賬戶記錄怎麼就不能查了?怎麼就涉及隱私了?”老楊總是擔心,事情越拖越沒譜。他最害怕的情況是,一直找不到人,最後在哪條水溝裏、荒地裏找到已經沒氣兒的人,“至少各種調查手段都用上吧?”

家屬的心情可以理解,令人同情。但同時,根據法律規定,即便失聯了兩個月,楊利民的事兒也夠不上立案的條件。

根據公安部下發的《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的要求,只有失蹤現場有明顯的侵害跡象的、有證人證明失蹤人員遭到侵害的、人與機動車一起失蹤或攜帶大量財務失蹤的、不滿14週歲的未成年人失蹤超過48小時的、失蹤人員在失蹤前與他人有重大矛盾糾紛的、失蹤原因不明失蹤時間超過3個月的、其他疑似被侵害的等7類情形,纔可以登記爲“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

老楊產生的一切懷疑和推斷,並不具備立案或者登記“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的條件,因此公安機關此前並未予以立案。

同濟大學也在暑假期間多次幫助聯繫溝通,並與警方多次溝通。據楊利民班主任稱,因他平時安靜內向,很少與同學有往來,因此與他熟悉的同學並不多。而暑假期間,學校宿舍樓線路裝修,監控不能正常工作,“不能確定他最後待在學校的時間。”

周建剛是一名在雲南工作的江蘇人,平時熱心公益。他在看到老楊託人發佈的求助網貼後,主動聯繫了老楊,幫助他一起尋找楊利民。

“雲南山村的孩子,你知道他們考一個出來到上海讀書有多不容易嗎?說丟就丟了?”周建剛資助過4個雲南的孩子上學,他告訴記者,這些孩子到了大城市後普遍存在自卑、壓力過大的情況,“父母都是山村的,也不懂得關心、安慰孩子,很容易出問題。”

周建剛參與過不少尋人的事兒,對於警方立案的依據等問題,他心知肚明,“這是一個真空地帶,小孩子失蹤了48小時可以立案,大學生丟了兩個多月卻不行。”

周建剛注意到,最近出現了很多大學生誤入傳銷組織最終死亡的新聞,“明明可以在人走丟一兩個月裏找到活人,爲啥要拖到最後在水溝裏撈屍體?”

有時候,周建剛甚至覺得,雲南勐撒鎮的鎮政府都來得更有人情味一些。楊利民失蹤後,鎮政府在全鎮範圍內呼籲給老楊募捐,捐來的錢悉數交到老楊手上,給他湊足再到上海找兒子的費用。高中老師、高中同學、鄉鎮領導、村幹部,都在爲楊利民的事兒四處奔走。

部門規定有沒有可能突破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楊利民失蹤事件與此前多起媒體報道的大學生失蹤事件有許多相似之處。最突出的,也是最令楊家人擔憂的,就是此前發生在天津靜海的“大學生李文星陷傳銷組織致死”事件。

當時,李文星的家人也是在報失蹤時未能得到立案,在缺少查找手段的情況下,沒找到孩子,最終被告知“人沒了”。

而在上海,類似的大學生失蹤事件也曾發生過。去年12月23日下午,上海戲劇學院女大學生吳某從學校公寓走出後失蹤,上海公安局靜安分局於26日下午接報後受理並開展了大量尋找工作。當時,靜安警方專門就“立案”和“受理”兩者的區別做了介紹——受理是公安部門對報案情況進行登記受理,但立案要有標準。

但是,靜安警方此前並沒有因爲不符合立案條件而停止搜尋女大學生的腳步。參與民警當時接受媒體採訪時說,“哪怕只是萬分之一的可能,對於當事人父母來說就是百分之百。”

京師律師事務所刑訴律師王學強告訴記者,儘管按照公安部的相關規定,公安機關無法對楊利民失蹤事件予以立案,但在特殊情況下,應當呼籲報案人在證明親屬關係後,公安機關給予一些“有溫度的”人性化管理。

“按照規定,要查手機信號等,屬於技術偵查範疇,至少要地市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准。”王學強說,不符合立案規定的情況下,公安機關確實很難操作,但爲當事家屬提供一些偵察便利並不是完全不可行。

中國青年報·中青在線記者注意到,這份決定了“大學生失蹤倆月不能立案”的《公安機關查找疑似被侵害失蹤人員信息工作規定(試行)》文件,由公安部刑事偵查局於2005年印發。

“我幫助很多人找過人,真的是體制問題。只希望這次能通過楊利民的事兒,再推動下相關規定,能否再人性化一些。”周建剛說。

原標題:同濟大學一雲南籍貧困生暑期失蹤 家屬陷尋人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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