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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男嬰15個月被轉手10次 母親追兒也被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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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歲男嬰15個月被轉手10次 母親追兒也被拐

再過半個月,小豪(化名)就滿3週歲了,長得壯壯實實的,非常討喜。但你不會想到的是,小豪14個月大時,被人拐賣。民警追蹤了15個月,終於在山東將小豪找到,其間小豪被人販子轉手了10次。

去年10月21日,當民警將小豪抱給父親蔣某時,小豪嚇得哇哇大哭,已經完全不認識自己的親生父親,死死抱住民警的脖子不肯放。

今年4月13日,(浙江)仙居法院對拐賣小豪的8名人販子進行公開審理,其中主犯甘某被判處有期徒刑7年,並處罰金人民幣10000元,主犯樑某被判處有期徒刑5年6個月,並處罰金人幣8000元,其餘從犯被判處2年或3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及相應的罰金。

老鄉抱走孩子

妻子追出去也被拐

小豪的父親蔣某,租住在仙居城關,今年45歲,平時都在山地農場打工,吃住都在工地。

妻子姓李,雲南人,來自雲南農村,性格木訥,沒有文化,與鄰居也鮮少溝通。

2010年8月,蔣某抽空回家,發現妻子和14個月大的兒子都不見了,找了幾天都找不到人之後,蔣某報警,仙居警方介入調查。

一星期之後,妻子李某從雲南打來電話,說她和兒子被人拐賣到了河南,後來她又被賣到雲南老家附近的一個縣裏,兒子不知去向。

妻子說,自己當時碰上了兩個雲南老鄉,一男一女,兩人說帶她去做生意,幾番遊說之後,女人抱起她14個月大的兒子就出了門,李某隻好跟上。

途中,女人找了個藉口,將小豪帶走,母子兩人分離。

幾天後,李某被人以5000元的價格賣給了雲南老家附近縣的一個男人當老婆,男人老實,李某藉口拿證件逃出來打電話。

14個月大的男嬰

輾轉8省區轉手10次

得到這一線索後,警方確定了嫌疑人甘某夫婦,但這時二人早已不知去向,案情變得複雜。

2011年5月,此案被列爲浙江省第一批公安部督辦的重點拐賣兒童案件。6月28日,浙江省嘉興市乍浦鎮,甘某夫婦落網。

甘某交代,2010年上半年,夫婦接到老鄉樑某的電話,問有沒有孩子,特別是男孩,如果到手就有一筆不錯的收入。於是,他把主意打到了李某的身上。他將李某和孩子騙到浙江金華後,就交給了樑某,之後他們拿了錢就跑路了,孩子在哪裏,他們也不知道。

樑某將母子倆拐到了河南省濮陽市,將小豪賣給他人,又將李某賣給了甘某在雲南的一個遠親。

7月10日,樑某在雲南落網,樑某交代,小豪被賣到河南後很快就轉手了。

緊接着,警方按照樑某所交代的線索,尋找她口中的“下線”,卻不料,這“下線”一名接着一名,警方逐步抓獲相關嫌疑人,行程兩萬多公里,輾轉奔波於雲南、浙江、江蘇、安徽、河南、山東、河北、內蒙古等8省區10餘個市縣。

直到10月,仙居警方在最終的買家山東薛某夫婦的家裏找到小豪。

而從甘某夫婦到最終薛某夫婦的手上,這期間,當時僅14個月大的小豪被轉手了10次!

參與“販嬰接力”

甚至認爲自己在做好事

據瞭解,小豪被拐的案件,涉案的共14人,其中雲南省6個,河南4個,山東4個。

小豪在1年多時間內被轉手10次,這場“販嬰接力”歸根到底是因爲錢。

最終的買主薛某花了6萬元,其中樑某拿了3萬,甘某拿了1萬。警方透露,被查辦的其他人交代,他們有些甚至只是收了一百或者幾百元的“介紹費”。

這些人甚至不認爲自己是在拐賣孩子,而是認爲自己是在做“好事”,是在幫孩子找個家。就這樣,孩子被一次次轉手賣掉。

而買主薛某說,他花錢買了孩子,但不覺得自己這是違法行爲。薛某夫婦結婚十幾年一直無兒無女,夫婦倆爲了看病已花去十幾萬,之後又花了6萬元買下了小豪,當時薛家正準備爲小豪上戶口。

據瞭解,甘某夫婦自己也有兩個孩子,得手後,終覺得良心愧疚,只幹了這一票便退出;中間人樑某是雲南廣元人,和丈夫一起從事拐賣兒童的勾當,當時丈夫也因拐賣婦女而入獄服刑,家裏也有孩子。樑某說,當時得知李某出逃,知道事情肯定要敗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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