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治療
1.生理性黃疸,多在生後2~4d出現,約1周後消失。
2.低體重兒、窒息兒、母嬰血型不合者以及其他容易發生高膽紅素血癥的高危新生兒,應及早在產後嚴密觀察黃疸發展情況,並監測血清膽紅素,酌情予以光療。
3.生後24小時內出現的黃疸,首先考慮母嬰血型不合所致新生兒溶血病,應查血型及Rh因子,明確診斷及時治療。若爲Rh因子不合,須立即換血治療。
4.母乳餵養者奶量不足所致的黃疸,應酌情加奶。黃疸較重,黃疸指數超過204μmol/L(12mg/L),應予光療及消黃靈注射液。
5.生理性黃疸不退或退而復現,並有低熱、嘔吐、腹脹、肝脾腫大、大便淡黃或帶血者,應考慮新生兒肝炎綜合徵或膽道阻塞及感染,應與兒科醫師共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