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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血友病治療感染艾滋人羣要求賠償至今未果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29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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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血友病治療感染艾滋人羣要求賠償至今未果

2009年12月底,北京市海淀區知春路中國醫藥集團大廈,40餘名血友病艾滋感染者及其家屬,與該集團旗下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以下簡稱上生所)人員發生“肢體衝突”。

這些感染者認爲,因爲在1995年後仍然使用上生所非法銷售的凝血因子Ⅷ(俗稱凝血八因子),導致自身感染艾滋病毒。不過,上生所否認對此負有法律責任。

據時代週報記者瞭解,目前全國範圍內已知的血友病艾滋感染者多達百餘人。2009年底的“肢體衝突”,也並非雙方首次發生爭執。這一重大血製品污染事件在1998年開始顯現,衛生部也在2000年後着手解決這一問題。但感染者求償問題10年難解。

治病的藥物成爲艾滋感染源

“這些年我已哭過無數次。”1月初,來自黑龍江的血友艾滋感染者家屬林麗英(化名)向時代週報記者講述了自家的辛酸。

林麗英的兒子患有血友病,小時候即開始使用上生所的凝血八因子製劑,2000年,他被發現感染艾滋病毒,如今年近30歲的兒子雙腿已現膿斑,讓人不忍目視。

經過多年反覆檢查和上訪,林認定,上生所銷售的非滅活的凝血八因子是導致兒子感染艾滋病毒的根源。

血友病患者由於自身血液中某些凝血因子缺失,經常會因一點小傷導致自然出血不止,而約80%的患者在輸入凝血八因子後,能迅速緩解病情。

1982年,上生所研製出凝血八因子製劑並開始生產(衛制82滬(6)13號)。

1987年,衛生部、海關、外交部聯合發文,禁止進口國外血製品(白蛋白除外)。從此除非冒巨大危險進行走私,國內血友病人能夠使用的只有中國生產的未經病毒滅活的八因子。而此後較長一段時間,上生所的八因子成爲市場上的壟斷產品。

直至1995年7月14日,衛生部頒佈了《關於禁止生產和臨牀使用未經病毒去除或滅活的凝血因子類血製品的通知》,嚴令:各有關血液製品生產單位1994年12月31日前得到的凝血因子類製劑生產批准文號一律作廢,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至此,上生所生產了約20萬瓶八因子,客戶約萬餘名。

1998年,上海發現血友病人感染艾滋病毒的病例。隨後上海對使用過上生所凝血因子產品的血友病人做了檢查,共發現感染艾滋病毒者66名。

一些感染者指稱:“上生所雖然停止了生產,但仍然非法銷售其產品。”

來自浙江的一位周姓感染者認爲,上生所和相關政府部門在衛生部發文禁止後,特別是在已知有人因使用此類血液製品而感染艾滋病後,未能採取積極補救措施,召回已出廠產品,通知產品使用者及其配偶去醫院做HIV等檢測,導致危害加重。

據感染者自己統計,現仍存活的感染者共124人,遍佈全國14個省、直轄市。還有些血友病患者因恐懼而拒絕做HIV檢查。有感染者猜測,實際感染的人數可能在千人左右。

按照衛生部艾滋病專家諮詢委員會成員李楯的說法,“這一事件所傷人數之多,影響之惡劣,不在礦難和環境污染等特大惡性事故之下。”#p#副標題#e#

衛生部不置可否

2000年前後,因使用血製品而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血友病人及其家屬開始向製作、供應血製品的上生所提出賠償要求。

對此,上生所辯稱,沒有直接的證據證明,“1995年7月14日以後的過錯銷售行爲導致了血液病人感染艾滋病,並且該日期以前生產銷售行爲又不存在法律上的過錯。”

曾在衛生部任職的卓小勤是此次血友艾滋感染者與中國醫藥集團談判的代理人。他表示,根據《產品質量法》第四十一條規定:“因產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產品以外的其他財產損害的,生產者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此他認爲,“上生所的產品不合格,在衛生部撤銷其產品註冊的情況下依然銷售給消費者,造成消費者感染不治之症艾滋病,依法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分歧明顯,感染者及其家屬的索償行動也進行得異常艱難。

2001年,上海市長寧區法院曾做出過血製品製作供應企業應向血友病人或其家屬補償10萬元人民幣的判決。據此,上海市政府曾提出處理方案,由上海紅十字會出面,給予有上海戶籍的血友病人每人一次性補償10萬元,並補償每月生活費,血友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的治療費用本人不再負擔,而是“掛賬處理”。據瞭解,上生所方面承擔其中部分費用。

2003年後,由於問題多年得不到解決,上海之外的感染者及其家屬多次聚集上海,要求上海生物製品研究所賠償。

衛生部則在2003年和2005年兩次發文,要求相關各省市“做好血友病患者感染艾滋病有關救治問題”,後,又於2006年提出關於問題解決方案的建議,基本思路是給予“一定的經濟補償”(4萬-10萬元),中央出政策,地方政府出錢。

目前,全國已知的感染者全部獲得了抗HIV藥物的免費治療,而生活救助除上海、蘇州等地外,多數地方並未實施。

按照此次來京談判的感染者及其家屬的說法,各地方政府以發生地不在當地、責任人明確及種種理由,拒絕對感染者進行治療和生活救助。簡單的艾滋病“四免一關懷”,也“並未解決生活的困難”。林麗英告訴記者。

2007年3月22日,在有衛生部疾病控制局參加的協調會議上議定,上生所出錢,進行部分生活補助,由紅十字會承擔具體資金的管理髮放。

但後來拖延時間過長,血友病人及家屬又多次聚集北京、上海。

2008年,上生所出臺了一份救助協議,但要求血友病艾滋患者放棄提起法律訴訟。有感染者告訴記者:“因爲生活所迫,有少數感染者接受了上生所的條件。”#p#副標題#e#

要求賠償前路艱難

談判多年而不得解決,感染者的司法求償之路亦倍感艱辛。“一種看法甚至認爲,與血製品企業通過政府幹預司法相關。”上述全程參與此事件的衛生部專家告訴記者。

據瞭解,2003年後,各地法院對此類案件多持“不受理、不開庭、不判決”的態度。感染者隨後尋求在信訪渠道解決賠償問題。

2008年11月24日,國家信訪局回覆上訪感染者:來訪事項,依法應當依序訴訟,向有關人民法院提出。

林麗英告訴記者,“在得到國家信訪局的回覆後,血友艾滋病感染者在全國各地共提起了9起訴訟,但仍毫無進展,地方法院多要求雙方進行庭外調解。”

雖然,李楯在2009年9月提交給廣東佛山市禪城區人民法院的一份證言中說:“2006年以後,衛生部的態度是積極的,衛生部是主張通過司法解決的。我所見到的衛生部部級或司局級官員都是支持司法解決的。”
 
但有感染者家屬仍認爲:“中國醫藥集團甚至是衛生部官員在干預地方法院的受理。”

2009年9月,上生所原來所屬的中國生物技術集團併入中國醫藥集團,曾出任上生所副所長、原中國生物技術集團總經理王麗峯出任中國醫藥集團黨委書記。

感染者察覺到了新的契機,再次聚集北京,要求中國醫藥集團解決賠償和責任問題。

2009年12月底,在位於中國醫藥集團大廈的談判中,上生所現任所長楊忠東和中國醫藥集團黨委書記王麗峯表示,國家正在出臺政策,希望大家回到各省屬地解決。而中國醫藥集團總經理佘魯林則在談判中承認,“1995年之前,企業不負責任,而1996年後,企業有過錯。”

記者試圖就感染者求償問題,採訪楊忠東,其對記者表示,這一問題需要徵詢中國醫藥集團的意見。而王麗峯則婉拒了記者的採訪。

1月7日,據新華社消息,衛生部決定在全國實行血友病病例逐一登記制度。要求“各省級衛生行政部門應指定1家醫療機構作爲省級血友病病例信息管理中心,負責收集並上報本轄區內血友病患者信息和凝血因子Ⅷ及凝血酶原複合物供需情況。”

林麗英認爲,解決問題的曙光或許即將到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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