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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順”走一塊29元臘肉 男子被判半年有期罰款一千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4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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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都知道,入室盜竊他人財物是要收到法律的制裁的,但是就是有些人愛佔些小便宜,這不,成都的一男子就倒了黴。4月17日,成都一男子因爲偷走了一塊29塊錢臘肉而被居民當場抓獲,被判處了半年有期徒刑,罰款一千元。

2017年春節前夕,郫都區犀浦鎮派出所接到報警,該轄區一居民樓內發生了一起盜竊案,實施偷盜的男子楊某被失主當場抓獲。

因“順”走一塊29元臘肉 男子被判半年有期罰款一千

臘肉

上述通報稱,事發前,楊某本打算到案發的居民樓找朋友借錢。沒想到,朋友已經搬走。當他路過居民樓二樓時,楊某想看有無東西可以順手帶走。隨後,他發現一戶人家門沒鎖嚴,推門進去後,他在客房臥室裏拿走一塊臘肉,重一斤多。正當他準備離開的時候,屋主攔住了他。

楊某到案後,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在案件偵查過程中,經郫都區價格認證中心鑑定,涉案的臘肉僅值人民幣29元。3月,郫都區人民檢察院依法以盜竊罪對楊某提起公訴。

因“順”走一塊29元臘肉 男子被判半年有期罰款一千 第2張

男子被抓獲

據辦案檢察官介紹,根據我國刑法第264條的規定,盜竊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爲目的,竊取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盜竊、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公私財物的行爲。而入戶盜竊、攜帶凶器盜竊、扒竊對涉案財物價值並不做要求。因此,即便楊某盜竊僅僅是價值29元的臘肉,只要是符合入室盜竊的規定,他也應當接受法律的制裁。

小編覺得,雖然該男子已經構成了入室盜竊罪,但是就因爲了這麼一塊29塊錢的臘肉,要在局子裏待上半年,確實是太不值當了。這也可以評選年度最蠢小偷了吧。我看和天下無賊中打劫情商的小偷有的一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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