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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購婚房是凶宅 有人曾上吊自殺起訴賣家得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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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所購婚房是凶宅,有人曾上吊自殺起訴賣家得賠償。辛辛苦苦攢錢買了房子,突然被告知買到的房子是凶宅怎麼辦?這對夫妻“拿起”法律武器,與房主、中間人對簿公堂,要求撤銷購房合同。

夫妻所購婚房是凶宅 有人曾上吊自殺起訴賣家得賠償

2017年5月5日,張某經一家中介公司“相中”了一套小戶型商品房,這套60多平方米的房子賣家要價60萬,張某覺得符合無錫市場行情,當即拍板決定買下。

付完首付款,繳納了中介費、房屋契稅後,6月13日,這套房屋產權轉移登記到了張某夫婦名下。

緊接着,張某帶領工人進入房屋,開始進行拆除作業做好裝修準備。

然而,6月底,張某卻意外從鄰居口中得知,半年前曾有一位老太太在這套房屋中自縊身亡。

聽說這事後,張某當即停工並找到賣家要求撤銷合同。

遭拒後,張某決定與原房主、中間人秦燕打官司,並通知銀行停止放貸。

面對張某的起訴,原房主周某夫婦覺得“冤枉”。

據他們陳述,這套房屋原本是老母親一個人居住的,但老母親深受病痛折磨,一時想不開自殺身亡,他們怕觸景生情難受,所以決定把這套房屋低價處理了。

2017年5月3日,周某夫婦與秦燕簽訂了購房合同,雙方約定這套房屋以43.5萬元成交。

爲了怕出現紛爭,周某夫婦特意在合同中寫明“乙方已知甲方母親是非正常死亡”。

但秦燕在該起交易中耍了“滑頭”。

簽完合同後,秦燕以“爲表弟買的房”爲由,在未辦理過戶的情況下付清全部房款。

在這之後,秦燕就把房屋加價到60萬賣給了張某。因爲是秦燕全權賣房,周某夫婦壓根兒沒見過張某。

“房子是我向秦燕購買的,但房子卻是從原房主直接過戶到我們名下的。”張某表示,買房的時候秦燕說她全權代理房屋買賣,而且事後也提供了公證書,所以他沒有任何懷疑。誰曾想,秦燕在這起購房交易中耍了“心機”。

法庭上,張某說本來是想買了這套房子做婚房的,沒想到會這樣,現在老婆爲了這事幾次與其吵架,就連要孩子的計劃也無限期推遲,他精神壓力特別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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