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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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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

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

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等待一份工作的年輕母親,卻先等來了孩子出事的消息:就在面試的過程中,她的女兒不慎從大廈四樓拐角樓梯欄杆的間隙處墜落,後經兒童醫院搶救無效死亡。女子帶2歲女兒面試孩子墜亡,法院判賠百萬被告上訴。母親帶2歲女孩面試時孩子墜亡,公共場所安全責任誰承擔?母親帶着2歲女兒應聘,面試時孩子墜亡!比事件更痛心的是一些網友的評論……

母親帶2歲女孩應聘,面試時孩子墜亡。母親嚮應聘單位等索賠百萬,昨日二審開庭。

年輕母親張雲(化名)帶兩歲的女兒前往北京大興金融大廈內一家公司應聘時,爲了防止孩子吵鬧,該公司員工郭某將孩子帶出看管,結果孩子從大廈墜梯身亡。事發後,家屬起訴到法院,法院一審判決郭某、張雲應聘的公司、事發大廈賠償家屬108萬元,三被告上訴到北京二中院。昨日,該案在二中院再次開庭。

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 第2張

帶女兒面試孩子墜亡 母親帶娃面試時孩子墜亡獲賠百萬

2016年2月,張雲前往郭某所供職公司應聘。面試前,郭某將孩子帶出去看管,孩子在這期間從大廈四層墜梯,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

張雲和丈夫隨後將郭某、張雲所應聘的公司、事發大廈起訴到法院。他們認爲,由於郭某的疏忽,導致孩子從四樓墜梯身亡,郭某代爲看管的行爲屬執行職務,應由其所供職的保險公司承擔民事責任,而金融大廈樓梯防護欄沒有全封閉,且柱子之間的間隙過大,存在明顯設計缺陷,而且沒有采取任何防護措施及警示,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該大廈的產權人及管理者應當承擔相應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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