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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樣判斷藥物不良反應?

來源:美型男    閱讀: 1.2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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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藥物不良反應是一種常見現象,它不僅指藥物的副作用,還包括藥物的毒性、特異性反應、過敏反應、依賴性、成癮性、繼發性反應以及引起後代畸形、癌症等作用。許多藥物即使檢驗合格,在應用過程中也會發生不良反應。那麼,怎樣判斷藥物不良反應呢?

怎樣判斷藥物不良反應?

    從出現反應的時間判斷:

    1.數秒鐘或數小時發生的不良反應:

    常見的有過敏性休克,可在接受藥物後突然發生。固定性藥疹、蕁麻疹、血管神經性水腫,多發生在用藥數分鐘至數小時內。支氣管哮喘也常是藥物過敏反應的一種表現,多發生在用藥後數秒至數分鐘內。

    2.用藥後半小時至2小時發生的反應:

    用藥後半小時左右,或在2小時內發生噁心、嘔吐、胃部不適,可能是藥物引起的胃腸道反應。

    3.用藥1—2周發生的不良反應:

    藥物過敏反應中血清病樣反應一般在用藥後1—2周發生,血清病樣反應多在首次用藥後10天左右發生。大皰性表皮鬆解萎縮性藥疹在用藥後幾小時至28天內發病。剝脫性皮炎型藥疹在10天后開始發病,繼1周達到高峯;多形性紅斑常在用藥後2—7天左右發病。洋地黃不良反應、利尿劑致水腫等,也多在用藥過程中的1—2周出現。

    4.停藥後短時間發生不良反應:

    如長期應用心得安、可樂定降血壓,停藥後可出現反跳性高血壓。連續使用抗凝劑突然停藥後,可出現反跳性高凝狀態伴血栓形成等。

    5.停藥後較長時間引起的反應:

    如保泰鬆、氯黴素所致再生障礙性貧血可能在停藥後較長一段時間才發生。白消安引起的肺部病變常在病人用藥後一年以上纔出現,停藥後仍可繼續發生。藥物的致胎兒畸形作用發生時間則可晚一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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