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獵奇 > 社會萬象 > 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隊長玩忽職守 致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獲刑10個

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隊長玩忽職守 致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獲刑10個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58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本站訊 新華網杭州12月9日電 (記者 方列)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分隊原隊長王宏光,因在任職期間未認真履行職責,導致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8日,甌海區法院一審以玩忽職守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0個月。

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隊長玩忽職守 致病死豬肉流入市場獲刑10個

根據檢察機關指控,2009年9月至2010年5月,王宏光在擔任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檢查分隊隊長期間,明知潘某(已被判刑)在甌海區新橋街道暘湖西路有非法經營屠宰場並有屠宰販賣死豬肉的行爲,未認真履行執法職責,致使該屠宰點長時間屠宰並販賣病死豬肉,證據顯示約有2萬餘斤未經檢疫合格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僅2010年5月20日當場被查獲的就有0.253噸。爲此,甌海區檢察院反瀆職侵權局以涉嫌玩忽職守對其立案偵查。

王宏光在庭上辯解其系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員工,不具有行政執法人員的職權。

經法院查證,王宏光受溫州菜籃子集團有限公司的委派,並經溫州市甌海區生豬屠宰和肉食市場管理領導小組任命爲市場檢查隊分隊長,負責甌海區西片生豬屠宰執法工作,負有行政管理職責,符合玩忽職守罪的主體要件,故法院對其辯解不予採納。

法院審理認爲,王宏光雖未列入國家機關人員編制但在國家機關中從事公務,在代表國家機關行使生豬屠宰監督管理職權時,未認真履行職責,致使大量病死豬肉流入市場,造成惡劣社會影響,其行爲已構成玩忽職守罪,公訴機關指控的罪名成立,故以玩忽職守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社會萬象
國際快訊
人間冷暖
奇聞趣事
世間印象
閒談
歷史名人
民間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