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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講述不幸婚姻 遭遇十年家暴身患重疾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0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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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登梅,36歲,都江堰人。9月16日下午,李登梅前往成都華西醫院看病,在拿到了診斷書後,神色黯然的她與“情事”記者在醫院門口見了面。

女子講述不幸婚姻 遭遇十年家暴身患重疾

患惡疾 丈夫卻要斷她生路

“你好,我就是李登梅。”在華西醫院門口川流不息的人羣中,36歲的李登梅身穿一件醒目的白底粉紅碎花旗袍,款款向記者走來。眼前的她個子不高,身材適中,儘管臉色有些蠟黃,嘴角卻始終帶着禮節性的微笑。頭髮整齊地盤在腦後,看起來頗有成熟女人的氣質。

 

“我今年36歲,屬虎,今年恰好是我的本命年。” 李登梅說,屬虎的女人大多命苦,什麼事都得自己扛,什麼苦都只能自己咽。她說,自從13歲時母親突發腦溢血離世到現在,她曲折坎坷的經歷甚至可以寫成一本書--“讓大家看一下我是怎樣帶着血、含着淚一步一步走過來的!”

在李登梅拼搏多年,覺得自己的付出終要有所回報的時候,惡運卻再次降臨在這個不幸而又堅韌的女人身上。她眉頭深鎖,沉默地從牛皮紙袋裏抽出剛剛拿到的化驗報告遞給記者,報告單上病情診斷一欄赫然印着:“雙乳囊腫,右乳3點鐘簇狀囊腫伴鈣化。”

李登梅說,自從今年5月檢查出患有乳腺囊腫後,每隔兩個月她都會來成都複查一次,但病情卻一次比一次加重:“第一次是乳腺囊腫,第二次是不排除病變可能,今天第三次就伴有鈣化了。”醫生告訴李登梅,以她現階段病情的發展來看,情況相當不樂觀:“不排除最壞的可能,醫生現在給我開的藥全部都是抗癌藥品。”一方面忍受着病痛的折磨,另一方面又面臨可能患上癌症的巨大精神壓力,幾個月下來,李登梅憔悴了許多。但最令她無法容忍的是,就在這樣一個性命攸關的時刻,與自己結婚十六年的丈夫卻獨攬了家裏所有的經濟來源,並拒絕再提供給母女倆必要的生活開支。

李登梅長嘆一聲,紅着眼圈說道:“我女兒上初三了,而我生活和治病都需要花錢,但我真的想不通,這麼多年來我爲家庭付出了那麼多,爲什麼我丈夫到頭來會對我如此絕情?!"#p#副標題#e#

憶往昔 貧賤夫妻百事哀

16年前,剛滿20歲的李登梅經人介紹,認識了鄰村比她大兩歲的小夥子王福良。初次見面時,不善言辭的王福良讓李登梅頗有好感:“那個時候的擇偶標準,都是覺得男人老實本份就行了,而他當時給我的印象就是不多言不多語的,本人長得也還算是濃眉大眼,所以也沒多想,就同意跟他交往了。”

剛開始接觸時,王福良對李登梅還算不錯,兩人的戀情發展得也很順利,很快就到了談婚論嫁的地步。李登梅說,儘管當時她也知道,王福良的家境相當差,算是村裏數一數二的貧困戶,但與對方相處了半年時間,李登梅覺得,這是一個可以讓自己託付終身的男人:“那時候我太年輕、太單純了,只覺得兩個人感情好就可以了,未來可以兩個人一起去創造嘛。”就這樣,1994年,李登梅與王福良領了結婚證。由於家裏確實太窮,沒有任何婚慶儀式,也沒有擺喜宴,李登梅就這樣不聲不響地嫁進了王家。

俗話說,貧賤夫妻百事哀。婚後沒多久,李登梅就深切地體會到了這一點:“那時爲了維持生計,我可以說啥子最苦最累的工作都做過,擔潲水、賣蜂窩煤、賣菜、賣水果……” 而讓她沒有想到的是,婚後的王福良一改之前的殷勤作風,用李登梅的話說,就是“好吃懶做,不務正業”,把這個家裏裏外外的事全推給了妻子。李登梅說,她永遠忘不了,自己當年在大冬天裏,一個人吃力地推着裝滿蜂窩煤的板車,挨家挨戶叫賣蜂窩煤的情景:“那時賣一個蜂窩煤賺3分錢,賣一百個才能賺3塊錢。一到冬天,我的雙手就長滿凍瘡,推車的時候一用勁,傷口就要裂開,鮮血直流,那真的是鑽心的疼啊。”說這話時,李登梅埋頭看着自己的雙手,再次紅了眼圈。

婚後不久,李登梅懷孕了。臨產當天,因爲家裏太窮進不起醫院,王家父母只能從鄰居家借了一輛推車,把已經產前發作的李登梅送到了離家十幾公里外的一個接生婆家裏接生。遺憾的是,由於路上耽誤的時間太久,孩子生下來時已經窒息死亡。回想起當時的情景,李登梅至今都心有餘悸:“當時娃娃雖然下來了,但是胎盤還留在腹中,那個接生婆就直接伸手進去,把胎盤抓了出來。你可想而知,我當時受了好大的罪!”

李登梅說,貧窮、病痛、勞碌,這就是她近二十年婚姻生活的全部。但即便這樣,天性樂觀的她也沒有對生活徹底失望。1995年,她終於順利產下一個女兒,這讓她在艱辛生活之外終於嚐到了一絲甜蜜。#p#副標題#e#

恨難平 十年家暴無處躲

2005年,李登梅所住的都江堰蓮花村開始動遷。因爲家窮,李登梅從孃家東拼西湊地借了十多萬元開始修房子。“當時是修一層賣一層,然後用賣樓的錢再修上面一層,總共修了四層樓,中間二、三層賣了,我們只留了一樓的三個鋪面和用於自住的四樓。”房子修好後,李登梅算了一筆賬,除去用賣房的錢還清的大部分債務,家裏還欠有兩萬多元沒有還完。

爲了還債,李登梅將一樓的兩個鋪面租了出去,留下一間鋪面自己開了家副食品店。“當時第一次進貨的幾百斤酒都是找熟人賒的,後來又陸續進了一些糧、油來賣。”可就在李登梅起早貪黑地忙於生計時,丈夫王福良卻染上了賭癮,每天沉迷於麻將不能自撥。“每次打牌輸了,就到店裏來拿錢,有時拿50元,有時拿100元,不給就打。”就這樣,副食品店很快經營不下去了,李登梅清空了店裏的存貨後,又立馬張羅着把副食品店改成了賣豆花的小飯館。“每天四五點鐘就起牀,從進豆子到磨豆花,再到賣豆花,都是我一個人打理。哪怕是遇到生理期或者生病,他也從來沒有幫過手。”即便如此,李登梅也沒能逃脫丈夫時不時的毒打。

“有一天大清早,我正在磨豆花,他媽媽過來找我還錢,說前幾天王福良打牌輸了,找她拿了50元錢。”當天的李登梅正發着燒,身體極不舒服。聽婆婆這麼一說,心裏雖然有些不悅,但還是從包裏摸出50元錢還給了婆婆。“還錢的時候我就跟他媽媽說,以後不要再借錢給他拿去打牌了。”讓李登梅萬萬沒有想到的是,僅僅因爲自己的這麼一句話,幾分鐘後,暴跳如雷的王福良便氣勢洶洶地從樓上衝了下來,衝着正在磨豆花的李登梅就是一頓暴打:“他一把扯住我的頭髮,把我拖倒在地,然後用腳踢下身,用拳頭打我的頭。”更恐怖的是,當時幾乎已經失去理智的王福良竟抓着李登梅的頭髮,狠狠地將她的頭朝正在熬豆漿的大鍋裏摁過去!眼看沸騰的水面離自己的臉越來越近,驚恐萬分的李登梅出於求生本能,拼盡全力掙扎着,終於推開了丈夫,踉踉蹌蹌地逃出門去。她一邊沒命地跑,一邊哭喊着叫“救命”。

很快,僅有一牆之隔的王福良的父母、哥哥、嫂子都紛紛跑了出來,見狀一把拉住了正揮舞着一柄鐵鍋鏟朝李登梅追來的王福良。回想起當時的一幕,李登梅禁不住渾身顫抖,反覆說着:“太可怕了,真的太可怕了!”

李登梅說,在她與丈夫共同生活的這十幾年中,類似的毒打幾乎每年都會發生兩到三次,平時的小打小罵更是不計其數。“反正都是因爲一些生活瑣事,說打就打,說罵就罵,再怎麼哭着求饒都沒有用。”

2006年,爲了躲避丈夫的家庭暴力,也爲了能儘早還清孃家的債務,李登梅決定離開都江堰,到外地打工。#p#副標題#e#

爲還債 她背井離鄉努力打拼

通過一個朋友介紹,從未出過遠門的李登梅來到了上海。然而,對於一沒文憑、二沒特長的李登梅來說,要想在上海這座生存壓力巨大的城市立足,無疑是難上加難。在綜合考慮了自己的能力後,李登梅選擇了家政這一行。

沒多久,家政公司給李登梅安排了一個“東家”,到了僱主家裏李登梅才發現,這是一戶剛從韓國來到上海的四口之家:“有先生、太太,兩個孩子一個五歲,另一個只有六個月大。”然而,語言不通成了雙方最大的障礙。“我記得第一天去,幫着太太把所有行李收拾好了之後,太太給了我一百元錢,然後比了一個像鳥在飛的動作。” 李登梅皺着眉頭看了半天才反應過來--“就是喊我去買肯德基。”就這樣,憑着李登梅耐心細緻的服務態度,她與這個韓國家庭之間建立起了良好的關係。她的廚藝、她的勤快乾練以及對僱主體察入微的那份貼心,都深深贏得了這對韓國夫婦的好評:“我的工資從一開始的一千五,慢慢漲到一千八、兩千、兩千五、三千。”除此之外,李登梅還利用休息時間到別的家庭做小時工賺錢。“那個時候真的是沒日沒夜地幹活,幾乎每天工作接近10個小時。”經過李登梅的一番打拼,在她到上海的第二年就把家裏的債務全部還清了。

還清債務後的李登梅一方面懾於丈夫的淫威不敢回家,另一方面也割捨不下與僱主一家的情誼,因此選擇了繼續留在上海工作。去年9月,丈夫王福良打來電話,以女兒身體不好爲由,提出讓李登梅辭工回家。“當時他還給我孃家人承諾,說今後不會再動手打我了。”考慮到正處於青春期的女兒的確需要母親照顧,同時也爲了再給丈夫一次機會,李登梅最終回到了都江堰老家。#p#副標題#e#

到頭來 夫妻緣盡訴公堂

儘管李登梅一廂情願地認爲,經過四年多的兩地分居,丈夫王福良理應有所悔悟,但事實仍然無情地證明了一句老話--“江山易改,本性難移”。去年12月及今年8月,王福良先後兩次因生活瑣事對李登梅拳腳相加,並且在得知李登梅的病情後,一手獨攬了家裏所有的經濟來源:“我們三個鋪面的租金都是他在收,但他現在拒絕支付我和女兒的生活費,而我急着治病的錢更是沒有着落。”

爲了治病,李登梅在不久前向王福良提出了離婚,並要求均分財產,卻被對方一口回絕了:“他說離婚可以,但是財產和女兒都要歸他。”然而,由於多次目睹了父親對母親的無情打罵,今年已經15歲的女兒堅決要求跟母親一塊生活。於是,王福良在不斷給女兒施壓的同時,又向李登梅提出:一旦女兒跟了李登梅,那麼母女倆就必須搬出這個家,並且分不到任何財產。

面對王福良的絕情寡義,李登梅明白,他們的這段婚姻只能訴諸法律才能得到真正的解決。但以她目前的境況,治病尚且沒錢,又哪兒來的錢打官司呢?#p#副標題#e#

○律師說法

對於李登梅目前的處境,四川法典律師事務所的姚軍民律師指出,由於房子是夫妻倆婚後所建,因此鋪面及住房理應屬於夫妻倆的共同財產,一旦離婚應該一人一半。但鑑於王福良對妻子長期實施家庭暴力,如果李登梅保有或是能夠找到相關的證據及證人證明這一點,那麼法院將會判決丈夫王福良爲過錯方,在財產分割上將更傾向於女方受益。至於離婚後女兒的歸屬問題,姚律師說,李登梅的女兒已經15歲了,並且已經明確表明了自己的態度,那麼毫無疑問,法院將充分尊重孩子自身的意願作出判決。最後,姚律師還建議,如果李登梅目前確實沒錢打官司,可以向當地婦聯求助,通過婦聯向當地司法局申請法律援助,減免部分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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