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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部迴應碘鹽致病 從明年下調加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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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底,各大媒體首次提出“食鹽加碘政策導致甲狀腺病高發”的疑問,引發了全民對食鹽加碘政策大討論。十多天之後,衛生部通過《人民日報》迴應此說,並表示從明年開始適當下調現行食鹽加碘量。

15年全民食鹽加碘政策,在十幾天就得到改變,這讓一直關注碘鹽政策的杭州市民崔功浩覺得有些意外。

8月13日,衛生部通過《人民日報》迴應了近期輿論關注的“食鹽加碘過量導致甲狀腺疾病”的質疑。衛生部專家稱,將於明年適當下調現行食鹽加碘量。今後補碘調整思路重在貫徹“科學補碘”的防治策略,體現“因地制宜、分類指導”的科學原則。

此前7月31日,本刊封面報道《碘鹽致病疑雲》,提出了“補碘過量導致甲狀腺疾病高發”的疑問。此說經網絡傳播後,迅速得到輿論關注,在網易等網站,跟帖達數千條;中央電視臺、東方衛視等媒體先後跟進。

8月18日,鳳凰網在6418個網民中調查,結果顯示80%的人認爲取消食鹽強制加碘是可行的,另有84%的人表示,今後會減少吃碘鹽。

雖然在衛生部宣佈碘鹽濃度下調的同時,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國家碘缺乏病參照實驗室主任李素梅認爲:“甲狀腺癌與食鹽加碘有關”的說法缺乏證據。但這位已經跟蹤碘鹽政策許久的專家表示,此次調整的依據是該實驗室的長年全國監測結果。

8月14日,她在接受南都週刊獨家採訪時表示,“通過1995年以來的全民食鹽加碘,我國的碘缺乏已經在大多數地區得到基本控制,目前已經有27個省達到了消除或基本消除的標準,在病情迅速下降的情況下,有必要考慮長遠的,維持人羣合理的碘營養水平的量。”

各省自定加碘濃度

李素梅透露,此次碘鹽政策調整的主要內容爲:將現行加碘量適當下調,精確度更高,濃度更適宜;如果碘含量仍不適合各地的實際情況,應由省級衛生行政部門酌情做出適當調整,報國家衛生行政部門備案後執行。

這次調整改變了碘鹽政策“一刀切”現狀,將考慮對普通成人和對碘比較敏感人羣的需求,而孕婦、哺乳期婦女和嬰幼兒,仍將是碘營養監測的重點人羣。衛生部專家介紹:“下調以後,還要通過長期的跟蹤監測,瞭解這部分人羣會不會因爲食鹽加碘濃度下調,引起輕度碘缺乏。”

李素梅所在的專家組,建議將碘鹽濃度下調至20-30毫克/公斤,各省根據監測結果,可以因地制宜,來制定自己省的食鹽加碘濃度。目前此建議已經上交衛生部,正按程序報送食品添加劑標準專業委員會審覈。

加碘如何成爲國策

中國最早通過食鹽加碘防治甲狀腺疾病的努力,始於上個世紀60年代,當時着名內分泌學家、天津醫科大學創始人朱憲彝帶領的研究隊伍,率先發現了地方性甲狀腺腫的廣泛存在,這種疾病由於缺碘引起。朱憲彝以中央“碘缺乏病專家諮詢組”組長的身份向中央建議,實施食鹽加碘防治碘缺乏病的策略,被政府採納。中國政府於1960-1970年代開始在北方、1980年代開始在南方中、重度碘缺乏地區,先後實行了食鹽加碘措施。

1980-1990年代,繼朱憲彝之後,馬泰教授又帶領天津醫科大學的科研隊伍在北京、上海、西安、福州、哈爾濱等十大城市進行了調研,該研究最終建議全民食用加碘鹽,引起了衛生部的高度重視。1991年3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在《兒童生存、保護和發展世界宣言》上簽字,向國際社會作出了“到2000年實際消除碘缺乏病”的政治承諾。爲此,1993年國務院召開了“中國2000年實際消除碘缺乏病目標動員會”,先後頒佈了“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和“食鹽專營辦法”等法規,全民加碘政策由此成爲國策。

李素梅認爲應當客觀看待全民補碘政策。“當初國家實施全民普遍加碘,是因爲我國普遍的地球化學性缺碘,是影響我國人口素質的公共衛生危害。全民食鹽加碘有效地解決了一個嚴重的公共衛生問題,歷史地看待,全民食鹽加碘是科學的。”她所在的國家消除碘缺乏病國際合作項目技術指導中心成立於1995年,目前隸屬中國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傳染病預防控制所,主要職能是配合衛生和鹽業管理部門消除碘缺乏病。

衛生部迴應碘鹽致病 從明年下調加碘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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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出調整是勢在必行的”

在接受採訪時,李素梅也坦承當初國家的政策有“一刀切”之嫌,是特殊時期的特殊政策,“做出調整是勢在必行的”。

其實早在10年前,吉林省就已經提出“應注意碘過多危害”,但並未受到應有的重視,公衆對此方面知識也無從得知。

此前碘鹽政策最受詬病的正是政策的“一刀切”。一些專家指出,各地的“碘情”十分複雜,一些地區高碘、缺碘、適碘區域混雜存在,沿海和內地、高碘和低碘地區應該有所區別。

鳳凰網的“全民補碘十五年”專題調查顯示,參與調查的網民以廣東、浙江、上海、山東、江蘇等沿海地區居民爲主。這些省份是此前質疑碘鹽政策最強烈的地區。

在浙江,居民碘營養狀況調查仍在進行中,調查內容包括:家庭食用鹽的碘含量定量檢測,生活飲用水碘含量,成年人、孕婦和哺乳期婦女、兒童的尿碘含量。目前,浙江已經走訪1.7萬人,調查數據預計10月出爐。在媒體重點關注的杭州,當地疾控中心專家認爲,人羣碘營養水平適宜。

吉林、江西、江蘇、天津、福建等地的碘營養水平也正在調查之中,是否調整食鹽加碘濃度?調整多少?衛生部門尚在討論中。碘營養水平是否過高,碘攝入量過高是否導致甲狀腺疾病?最受關注的這兩個問題有望通過此次調查獲得可供參考的結果。

李素梅介紹,在全國層面上,國家碘缺乏病參照實驗室有一個全面的監測系統,目前正在爭取把監控範圍縮小到縣,同時每隔兩三年還要在全國調查人羣的病體狀況。

碘鹽和無碘鹽自願選擇

此次碘鹽政策大討論,也引發了對中國鹽業體制的探討。

國務院發佈的《食鹽加碘消除碘缺乏危害管理條例》第十五條規定,除高碘地區外,逐步實施向全民供應碘鹽,對遼寧、浙江、天津、上海、福建等高碘地區,沒有必要推行碘鹽。不過大量地區反饋的信息表明,一些高碘地區買不到非碘鹽。2008年全國碘鹽監測報告顯示,北京和福建的無碘食鹽率僅爲25%和22.67%。

中國食鹽由鹽業公司專營,實施統購統銷,與非碘鹽相比,碘鹽售價高出不少。有媒體反映,一些原本不需要碘鹽的高碘地區,也被鹽業部門強行推廣碘鹽。2005年河南省衛生部門將商丘市列爲高碘地區,要求鹽業部門“停止供應碘鹽”,鹽業公司在很長時間內未予理睬。

一位地方疾控中心的專家告訴記者,在碘鹽政策的實際執行中,衛生部門與鹽業部門之間訴求並不一致。“衛生部門畢竟是政府部門,着眼點在於公共衛生政策,而鹽業部門既是行政機構又是企業,很難保證其不以利益最大化爲訴求。”

一位中國疾控中心專家在博客上發表了《對鹽業體制改革研究的看法》一文,提出了對鹽業部門的深刻質疑:“短短十年,鹽業由一個普通的營銷公司變成食鹽壟斷集團。是誰讓鹽業在商品經濟的大潮中不但沒有淹死,而且發展壯大了呢?是碘缺乏病!”該博文被一家媒體發現之後,在網絡上廣爲轉載,博主的身份在該記者的採訪中得到中國疾控中心工作人員的證實。本刊記者於8月18日再次登錄該博客時,此博文已被刪除。

不過,碘鹽政策調整方案從出臺到執行尚需時日。李素梅表示,在新的政策頒佈之前,購買無碘鹽依然需要醫院出具的疾病證明,具體調整都需要科學地論證。

李素梅同時向記者透露,衛生部專家組也在考慮在一些地區,特別是沿海和大城市,將來實行碘鹽和無碘鹽自願選擇的制度。“我們今後可能會先進行試點,在北京或上海這樣的大城市的社區裏進行觀察。”她說,目前開展試點研究的工作,已經列入衛生部最重要的工作日程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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