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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獵殺12只林麝案3人獲刑 最高者獲刑1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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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近10年盜獵保護級別最高數量最大野生動物案宣判

寧夏獵殺12只林麝案3人獲刑 最高者獲刑12年

­被告人獵殺12只林麝獲刑12年

­本報記者 申東

­記者今天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人民法院瞭解到,由該院審理的村民蘭升升、蘭銀慈等非法獵殺12只國家一級保護動物林麝案近日宣判,法院一審判處被告人蘭升升犯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12年,並處罰金3萬元;以相同罪名判處被告人蘭銀慈有期徒刑6年,並處罰金兩萬元;判處被告人陳根朱犯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判處有期徒刑兩年,宣告緩刑4年,並處罰金1萬元。目前,該案判決已生效。這也是寧夏近10年來,破獲的盜獵保護級別最高、數量最大的野生動物案。

­去年8月中旬,寧夏六盤山森林公安發現,有人不走旅遊線路,且逗留時間和形跡十分可疑,發現有人設陷阱,初步懷疑有人在林區從事非法盜獵行爲。警方通過蹲守,發現被告人蘭升升於2016年九、十月間,多次在林區使用鋼絲套、刀片等作案工具,用鐵絲圈套非法獵捕國家珍貴瀕危野生動物林麝,再用刀片割下林麝腹臍部位獲取麝香包。蘭升升共捕殺林麝8只,獲取麝香包8個。

­警方通過深挖線索,將另一名被告人蘭銀慈抓獲。蘭銀慈多次在陝西省寶雞市麟遊縣兩亭鎮園子坪煤礦附近的山上,通過非法獵捕、殺害國家重點保護動物林麝4只,獲取4個麝香毛包。

­林麝是哺乳綱偶蹄目鹿科麝屬的一種動物,雄麝分泌的麝香是名貴的中藥材,也是名貴香水的主要生產原料。2003年2月被列入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法院經審理查明,2016年10月19日,蘭升升、蘭銀慈二人在陝西省眉縣陳根朱的家裏,以50400元的價格向被告人陳根朱收購兩個麝香毛包、一包麝香粉末。同年10月20日,蘭升升攜帶疑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麝香包去甘肅省蘭州市交易,在甘肅省會寧縣高速服務區被固原市公安局六盤山森林分局民警當場抓獲,並從其隨身攜帶的深灰色外套棉衣口袋內搜出麝香毛包疑似物11個,麝香粉末疑似物1包。

­2016年12月26日,因摔傷正在醫院治療的陳根朱投案自首。

­經國家林業局森林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從被告人蘭升升身上搜出的11個麝香毛包疑似物中10個爲麝香毛包、1個爲林麝尾巴;從被告人蘭銀慈身上搜出的4個麝香毛包疑似物均爲麝香毛包;從被告人蘭升升身上搜出的90.57克麝香粉末疑似物爲麝香粉末。麝香毛包和麝香粉末均來源於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林麝。

­經第三方鑑定,麝香毛包的平均價格爲每克200元,麝香粉末的平均價格爲每克525元。被告人蘭升升的10個麝香毛包重673.85克加上90.57克麝香粉末,總計爲18.23萬餘元。蘭銀慈涉案的4個麝香毛包重319.4克,總計爲6.38萬餘元。

­法院審理後認爲,被告人蘭升升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林麝8只,獲取麝香毛包8個,情節特別嚴重,購買麝香毛包兩個,麝香粉末100餘克,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告人蘭銀慈非法獵捕、殺害國家一級重點保護動物林麝4只,獲取麝香毛包4個,情節嚴重,購買麝香毛包兩個,麝香粉末100餘克,其行爲已構成非法獵捕、殺害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罪;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被告人陳根朱向被告人蘭升升、蘭銀慈非法出售麝香毛包兩個、麝香粉末100餘克,其行爲構成非法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

­法院最後認定,在被告人蘭升升、蘭銀慈犯非法收購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罪中,二被告人系共同犯罪,作用相當,不區分主從犯。鑑於被告人陳根朱能夠投案自首,如實供述自己的不法事實,自首成立,可依法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本報固原(寧夏)8月23日電

責任編輯:鄭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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