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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醫大殺醫案被告人:沒法挽回了 對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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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9日上午,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一名醫生被殺、三名醫生受傷案進行一審宣判,犯罪時不滿18週歲的被告人李夢南因犯故意殺人罪被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附帶民事賠償68萬餘元(李夢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王宇318304.54元,鄭一寧24914.42元)。

法院對辯護人所提醫院存在過錯,應對被告李夢南從輕處罰的意見不予採納。

哈醫大殺醫案被告人:沒法挽回了 對不起

10月19日,被告人李夢南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庭審現場。當日上午,哈中院對該殺醫案進行一審宣判。新華社發

案情 認爲醫生故意刁難殺人

哈中院經審理查明,被告人李夢南因對醫生的治療方案產生誤解,遂產生殺人之念,持刀追砍醫護人員,致使哈爾濱醫科大學附屬第一醫院醫生一死三傷。

3月23日9時許,李夢南與其祖父李祿到哈醫大一院五號樓五樓風溼免疫科治療李夢南所患強直性脊柱炎。因李夢南還患有繼發性肺結核,故醫生建議先治癒肺結核,再治療強直性脊柱炎,李祿對此表示理解,但李夢南對治療方案產生誤解,認爲醫生故意刁難不給其看病,遂產生殺人之念。

當日16時許,李夢南在哈醫大一院住院處附近購買了一把水果刀,來到該院風溼免疫科醫生辦公室,持刀刺該科實習醫生被害人王浩(男,歿年28歲)頸部一刀,刺醫生被害人王宇(男,32歲)頭面部及左腕部數刀,刺實習醫生被害人於惠銘(女,25歲)頭部一刀,刺醫生被害人鄭一寧(女,30歲)面部一刀、右耳部一刀。

判決 未滿十八週歲依法不適用死刑

案發後於惠銘報警,公安人員立即趕到案發現場,確認犯罪嫌疑人系李夢南。17時許,公安人員將作案後逃離現場、後與其祖父李祿又到哈醫大一院門診包紮治療的李夢南抓獲。

法院認爲,被告人李夢南故意非法剝奪他人生命,殺死一人,並致一人重傷、一人輕傷、一人輕微傷,其行爲已構成故意殺人罪。

法院未認定李夢南自動投案,對辯護人所提李夢南系自動投案進而構成自首的意見不予支持。李夢南犯罪時未滿十八週歲,依法不適用死刑,辯護人就此所提辯護意見成立。

■ 案情回放

●3月23日,17歲患者李夢南闖入哈醫大附屬第一醫院風溼免疫科醫生辦公室,用水果刀刺傷三名醫務人員,刺死一名實習醫生。

●7月25日,哈醫大殺醫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10月19日,哈中院宣佈一審判決,被告人李夢南被判無期徒刑。

■ 家屬迴應

被害人王浩的父親

“接受判決,對民事賠償不滿意”

從案發到現在,王浩父親說,他時常因爲思念兒子而難以控制情緒,直到昨日宣判,他才平靜。

昨日,在接受新京報採訪時,王浩父親稱,他接受李夢南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的結果,認爲法律是公正的,並選擇相信法律。“老天爺還是幫了王浩,沒讓我們死心。”王浩父親說。

不過,他表示,在民事賠償方面,判決李夢南一方支付王浩父母338815.5元的賠償,他並不滿意。他解釋說,並非是對賠償數額不滿,而是案發後,雖然李夢南的家屬一直在公開場合稱要賠償給王家,但始終沒有實際行爲。

“他們從沒有主動聯繫過我們,沒有說聲抱歉,更沒有賠錢。”王浩父親說,案件已經結束,他和家人要返回內蒙古赤峯,好好生活。“我們告訴王浩,做父母的已經盡力了,希望他能在另一個世界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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