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樂活 > 母嬰 > 職場女性懷孕後享有的權利

職場女性懷孕後享有的權利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9W 次
字號:

用手機掃描二維碼 在手機上繼續觀看

手機查看

律師意見:職場女性懷孕後享有的權利及如何保護自己?

職場女性懷孕後享有的權利

一則“女高管懷孕遭‘驅趕‘”新聞在母親節來臨前引發網絡熱議,不管該新聞是否另有隱情,但從女高管在懷孕期間被辭退角度而言,單位方面已經涉嫌違反我國多部法律規定。小編從法律專業的角度,專門梳理出我國目前對職業女性保護的相關法律依據。

一、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單位不得辭退,不得降低其工資。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五條規定:用人單位不得因女職工懷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資、予以辭退、與其解除勞動或者聘用合同。

2、《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相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九條規定: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

4、《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七條規定:任何單位不得因結婚、懷孕、產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職工的工資,辭退女職工,單方解除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但是,女職工要求終止勞動(聘用)合同或者服務協議。#p#副標題#e#

二、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六條規定:

(1)女職工在孕期不能適應原勞動的,用人單位應當根據醫療機構的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者安排其他能夠適應的勞動。

(2)對懷孕7個月以上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並應當在勞動時間內安排一定的休息時間。

(3)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

2、《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九條規定:

(1)對哺乳未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用人單位不得延長勞動時間或者安排夜班勞動。

(2)用人單位應當在每天的勞動時間內爲哺乳期女職工安排1小時哺乳時間;女職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天增加1小時哺乳時間。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一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懷孕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孕期禁忌從事(見《女職工禁忌勞動範圍的規定》中第五、六、七條規定)的勞動。對懷孕七個月以上的女職工,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

4、《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三條規定:不得安排女職工在哺乳未滿一週歲的嬰兒期間從事國家規定的第三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哺乳期禁忌從事的其他勞動,不得安排其延長工作時間和夜班勞動。#p#副標題#e#

三、女職工生育至少可享受98天產假。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七條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2)女職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2、《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一條、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時,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意見,給予15天至30天的產假;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時,給予42天產假。產假期間,工資照發。

3、《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六十二條: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於九十天的產假。#p#副標題#e#

四、女職工產假期間享有生育津貼。

1、《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第八條規定:

(1)女職工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按照女職工產假前工資的標準由用人單位支付。

(2)女職工生育或者流產的醫療費用,按照生育保險規定的項目和標準,對已經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對未參加生育保險的,由用人單位支付。

2、《勞動部關於女職工生育待遇若干問題的通知》第二條規定:女職工懷孕,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者指定的醫療機構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所在單位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3、《上海市人民政府關於貫徹實施《社會保險法》調整本市現行有關生育保險政策的通知》第二條規定:

(1)從業婦女的月生育生活津貼標準,爲本人生產或者流產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的,按300%計發;低於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60%計發;但低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規定的生育生活津貼最低標準的,按最低標準計發。

(2)從業婦女生產或者流產時所在用人單位的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高於本市上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300%以上的,高出部分由用人單位補差。

4、《上海市城鎮生育保險辦法》第十條規定:城鎮生育保險待遇項目包括:

(1)生育生活津貼和生育醫療費補貼。

(2)從業婦女的生育生活津貼由城鎮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失業婦女的生育生活津貼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生育婦女的生育醫療費補貼由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支付。#p#副標題#e#

五、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及獎勵費。

1、《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二十七條規定:

(1)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國家發給《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2)獲得《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的夫妻,按照國家和省、自治區、直轄市有關規定享受獨生子女父母獎勵。

(3)法律、法規或者規章規定給予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獎勵的措施中由其所在單位落實的,有關單位應當執行。

(4)獨生子女發生意外傷殘、死亡,其父母不再生育和收養子女的,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給予必要的幫助。

2、《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第三條規定:依法生育一個子女後自願不再生育的本市戶籍公民,在子女年滿16週歲之前,可以在本市申領《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

3、《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第七條規定:

(1)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在其子女年滿16週歲以前,領取每月30元的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

(2)獨生子女父母獎勵費按下列辦法支付:有用人單位的,由用人單位支付;無用人單位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鎮(鄉)政府、街道辦事處支付。

4、《上海市計劃生育獎勵與補助若干規定》第八條規定:持有《光榮證》的本市戶籍公民,按照下列規定領取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一)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的人員,辦理退休手續時,在按照《上海市城鎮職工養老保險辦法》規定計發養老待遇後,再給予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即原計劃生育一次性補充養老金)5000元。

(二)不符合前項規定的人員,女年滿55週歲或者男年滿60週歲的,由其戶籍所在地的區、縣政府給予5000元一次性計劃生育獎勵費。

律師指出,職場女性在碰到公司違法辭退等情形時,應堅決說“NO” ,運用法律武器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個人認爲具體的操作如下:首先應該保管好相關的證據材料;其次應該第一時間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監察部門舉報、投訴,讓行政機關及時介入,這也是維護權益的最快方法;最後如果勞動監察部門處理不了,女職工還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勞動仲裁,要求公司恢復勞動關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等各種訴求。

美食
藝術
家居
電影
保健養生
健康常識
飲食營養
生活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