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後,那名婦女被診斷傳染上了艾滋病。經法庭查明,被告人文化程度較高,擁有碩士學位,從事教師工作。
他自1993年起就知道自己的病情。2002年,在他與多名女子發生性關係的情況下,州政府衛生部門曾警告他不採取保護措施是十分危險的,並建議他進行安全的性生活。
庭審中,艾倫法官認爲被告人的自私行徑駭人聽聞、卑鄙可恥,最終判處他四年六個月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