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抑鬱症男子發病期因兒子不聽話將其殺死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1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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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4日零時左右,在北二環豐大苑小區一居民樓內,周某因15歲的兒子叛逆不聽話竟持刀將其砍死,想到殺死兒子後妻子的日子也不好過,他接着又將妻子也砍倒。

抑鬱症男子發病期因兒子不聽話將其殺死

2月1日下午記者從合肥市中院獲悉,此案已經判決,由於案發時被告人周某處於抑鬱症發病期,且事後主動投案自首,法院對其從輕處罰,以故意殺人罪判處其有期徒刑15年。

周某,1971年出生,合肥長豐縣人,初中文化程度。

周某與妻子、兒子租住在合肥市北二環豐大苑小區。患有抑鬱症且正在發病期的被告人周某因不滿兒子屢次不聽自己的話,遂產生殺死兒子的念頭。

2011年8月14日零時許,周某從租住處的廚房內拿出菜刀,乘兒子熟睡之際,持菜刀猛砍兒子頸部,妻子發現後欲阻止周某,周某又持刀猛砍妻子頸部,致二人當場死亡。

經鑑定兒子系雙側頸靜脈斷裂,左頸總動脈斷裂急性大出血死亡,妻子系右頸總動脈斷裂,頸靜脈破裂急性大出血死亡。當天上午,被告人周某向長豐縣公安局水家湖派出所投案。

合肥市中院經審理認爲,周某僅因家庭矛盾,竟持刀砍擊兒子、妻子要害部位,並致兩人死亡,行爲已經構成故意殺人罪。周某於案發後主動到被害人家屬中要求投案,並如實供述犯罪事實,應認定爲自首。其作案時系限制刑事責任能力人,案發後積極賠償並取得了諒解,可對周某從輕處罰。故法院一審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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