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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州在全省率先出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6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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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目前電梯產品質量水平低下、日常管理和維保責任不清、應急救援處置不力引發電梯事故頻發的現狀,溫州市在全省率先出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並將於8月1日開始實施。

溫州在全省率先出臺電梯安全監督管理辦法

該辦法明確了電梯安全責任主體:電梯使用單位承擔電梯使用安全首負責任,其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電梯的安全全面負責;製造單位對電梯的質量安全問題負責;電梯維保未經使用單位同意不得轉包分包,維保人員不得兼職;開發建設單位應保證電梯土建及相關附屬設施符合相關規範標準要求和安全技術檔案移交要求。

該辦法對多元共治的監管機制進行了規定:鄉鎮(街道)負責調解處理因電梯而產生的羣體性事件和不穩定因素。住建部門對電梯建築土建質量監督,物業單位管理,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城管部門對違章建築的查處;財政部門對老舊電梯改造更新、應急救援等經費的保障;招投標部門對電梯招投標活動的監督及規則的制定。

該辦法着力引導產品服務和價格透明化:規定維保合同應爲格式化合同,規範了電梯維保最基本的形式和內容。鼓勵電梯行業協會利用網絡等公開平臺公佈電梯產品、配件、服務內容和價格。採購和招投標部門應建立各品牌電梯產品及部件的性能、價格信息比對數據庫。

該辦法出臺有利於完善社會救助和監督機制:規定了特種設備應急處置指揮中心的責任和義務,明確了電梯安裝遠程監控系統的要求。鼓勵推行電梯事故責任保險,增強電梯事故賠付能力。明確應建立合同履約單位的採購、招標黑名單制度,評標專家的信譽記錄檔案,並要求相關合同和標書應移交給使用單位,以便使用者跟蹤監督產品質量。同時強化使用者的日常監督。

該辦法還對現行法規範作了補充和細化,涵蓋了電梯銷售、招投標、報廢、老舊電梯更新等內容,形成全過程的質量安全規範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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