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皮膚瘙癢常爲皮膚疾病的主要症狀,有時可並有出疹、抓痕、血痂、苔蘚變樣及色素沉着。
2.根據病史、病情等進行診斷思考,如:
(1)皮膚瘙癢爲突出表現,全身可無明顯不適者,多爲皮膚科疾病。
(2)因食物、藥物、蟲毒或其他物質過敏、侵襲或中毒所致出疹,如漆瘡、藥毒、粉花瘡、食魚蟹中毒、野屎風、水毒、沙蝨病、惡蟲叮咬等,一般可通過病史詢問而明確診斷,且多伴有瘙癢、風團、水腫等症。
(3)年老體弱、氣血虧虛者,其皮膚瘙癢,多爲血虛風燥。
(4)由情緒波動而引發皮膚瘙癢,多爲肝鬱血虛。
3.皮膚專科檢查,免疫生化實驗檢查,如過敏實驗、致敏實驗等,可以有助於明確診斷。血常規、尿常規可作必備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