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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退燒藥不要超過3天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42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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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多人認爲,發燒如果不及時降溫的話,人就會被“燒傻”,或者眼睛“燒瞎”、耳朵“燒聾”,其實這些都是不太可能發生的。

使用退燒藥不要超過3天

    發燒是人體的一種有利防禦反應,可以殺滅入侵人體的病原微生物,在低於38.5攝氏度的時候,不會對人體造成大的影響。如果此時貿然降溫,反而會削弱機體的防禦能力。

    但是,當體溫高於38.5攝氏度時,人體的正常生理機能就會受到影響,引發各種不適,嚴重者甚至會出現昏迷、肝腎功能損傷,兒童還可能出現高熱驚厥等,這個時候就需要在醫生指導下使用退燒藥了。

    退燒藥只能用3天

    當體溫高於38.5攝氏度時,可以開始服用退燒藥。但是,常規意義上的退燒藥只起降溫作用,並未“消滅”引起疾病的病原體,實爲“急則治其標”之舉。比如細菌性肺炎引起高熱時,首先需要使用抗生素控制細菌,從而達到徹底消炎降溫的效果,這纔是“釜底抽薪”的治本之法。如果僅使用解熱藥,體溫只能暫時性地降下來,一會兒又升上去了,而反覆用退燒藥還會導致患者因出汗太多而虛脫,反而不利於治療。當體溫降至38.5攝氏度以下,即可停用退燒藥。

    有些退燒藥存在一定的肝腎毒性和神經毒性,使用時一定要注意用量。一般來說,連續使用不要超過3天。用退燒藥前後要注意監測體溫,該用才用,見好就收。

    相比服用退燒藥,更簡便、安全的是物理降溫。如用溫水擦浴(用毛巾蘸上溫水在頸部、腋窩、大腿根部擦拭),也可用冰袋敷、40%酒精擦浴降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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