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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南艾滋病第一案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1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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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提示 2004年,懷疑手術時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屏邊老翁張樹華將縣醫院告上法庭,此案成爲雲南艾滋病第一案,本報當時獨家作了“雲南艾滋第一案——艾滋老翁首打輸血官司 ”的報道

雲南艾滋病第一案

2005年2月,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民事調解,張樹華獲賠22.5萬元,但到底是不是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仍是謎

同年8月,懷疑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與血檢儀器有關後,張樹華將血檢儀器代理商深圳市賽勒實驗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和當時供血的紅河州中心血站告上法庭

今年3月,此案在紅河州開庭……

雲南艾滋首案掀血檢波瀾

特派記者宋小波發自屏邊 一封來自北京的陌生人的來信,爲已作了民事調解並一次性補償被告人22.5萬元的雲南艾滋病第一案(懷疑手術時感染艾滋病病毒的屏邊縣老翁張樹華將縣醫院告上法庭)掀起了波瀾,且變得撲朔迷離……

蹊蹺

補償金與艾滋病無關

張樹華家住屏邊苗族自治縣玉屏鎮平田村,2003年12月1日下午5點左右,他正坐在裝滿桑樹葉子的大卡車上,從大深溝村往屏邊縣城方向走。這時,公路上的一根樹幹將他從車頂上掛了下來,他的左臂左腿頓時就被摔斷了。

在被送往屏邊縣人民醫院住了一個星期的院後,2004年1月8日,醫院準備給張樹華做手術。張樹華的愛人廣如珍說,做手術時,張樹華聽到手術醫生說:“兩個血調不合。” 後來有醫生告訴她說,由於血調不合,只能先做手臂手術,可臨近手術前,“醫生又告訴我可以兩個手術一起做了。”廣如珍問:“不是血調不合嗎?”醫生說,“勉強調合了。”

手術後,800毫升來自紅河州中心血庫的血液被輸進張樹華的體內。

張樹華手術後的骨折一直未能癒合,家人以醫療事故的理由多次找縣醫院理論。在該縣衛生部門出面調解下,醫院答應再次爲張樹華做手術,並於6月11日將張樹華接到縣醫院,做了相關的術前檢查,但接連幾天都沒有做手術的動靜。在廣如珍一再追問下,院方說:“檢查結果要一個月後才能出來。”勸張樹華出院。

醫院的這種表現,引起張樹華一家的懷疑,一再追問下,7月1日張樹華被再次抽血檢查。7月3日,醫院告訴張樹華,經過縣、市、州三級醫院的鑑定,結果一致:張村華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二次手術做不了了。

張樹華說,當時他的第一個反應就是:“自己是輸血時被感染的。”

隨後,張樹華將屏邊縣人民醫院告上法庭。

據瞭解,庭審時查明,醫院在爲張樹華治療左股骨骨折方面,有着明顯的醫療過錯,“但對其輸血過程操作規範,血源正規,屬無過錯輸血。”醫院還提供了紅河州中心血站提供的證據:供給張樹華的血液是由6名獻血者提供的,採血前檢驗,6名獻血者HIV均是陰性。而且,客觀上也不能排除張樹華在醫院輸血前,已感染了艾滋病病毒的可能。

最後,法官們認爲,此案最好以調解結案。因爲,如果判張樹華敗訴,也不能排除他確實是在醫院手術時輸入了處於窗口期(即現有科技檢測不出來)的供血者的血液。一旦如此,身已殘疾的張樹華將會被推向死亡的邊緣。可如果判決醫院承擔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的責任,同樣缺少必要的事實依據。

經過有關部門的努力,原被告達成調解協議,由醫院於2005年3月30日前一次性補償張樹華22.5萬元。

值得注意的是,記者在這份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的民事調解書上看到,“雙方醫療糾紛就此瞭解”字樣的中間,專門加了括號內的內容:“張樹華左股骨骨折未癒合問題屬於屏邊縣人民醫院責任;張樹華的艾滋病病毒感染問題與屏邊縣人民醫院無關。”張樹華的艾滋病病毒來源,成了一個懸而未決的謎?

傳言

張樹華有意賴縣醫院

日前,記者趕到平田村。在村民引領下,山坡上的一戶木門大開的院落出現在眼前,村民指着院門說:“這個就是張樹華的家了。”進了院門,院子裏的空地上晾曬着金黃色的穀物,敲門不聞人聲。正猶豫間,從院門外進來一個揹着竹筐的農婦,她笑着說,“你是記者吧?”

這個農婦就是張樹華的妻子廣如珍。看得出來,幾年來,她已在這個小院子裏接待過不少記者了。

談起與醫院達成協議之後的生活,廣如珍苦笑了起來。她說,雖然鄰居們表面上不說什麼,但從很多親戚朋友那裏,也聽到不少閒話,“最讓人受不了的是,有人說我老倌在外面嫖女人、吸毒,才得下這個病,之後再去賴醫院。”

“第一次調解時,我們要求賠9萬元醫院都不給,只願意賠4.5萬元,爲什麼最後又給了22.5元?”廣如珍說,醫院當然有責任。當時女兒聽了醫院的說法後氣得不得了,對醫院說:“要不然,我給你們5萬元,只要你們醫院把我爸爸的病治好。”

廣如珍說,要讓傳言停下來,只有把事實弄清楚。因此,在狀告縣醫院前,自己四處找朋友詢問如何做醫療鑑定的問題,還到紅河州及雲南省醫學會諮詢相關情況,最後終於將張樹華的病歷封存了起來,爲日後的狀告工作做好準備。“就算只爲了這些個傳言,這個官司也要打到底。”

#p#副標題#e#  心酸

10米外的“隔離”生活

廣如珍在講老伴的遭遇時,淚水一直不住地流。張樹華從一間偏房裏聽到聲音,拄着柺杖一瘸一瘸地走了出來。

廣如珍說,自從張樹華出了車禍,他們倆就沒有住在一起了,開始是因爲他的腿,到了檢查出有艾滋病病毒,那就更不敢睡一張牀了。

張樹華家的院門口左側加蓋了一小間木屋,面積不過六七平方米,裏面只架了一張牀。木屋門口放着一張半高圓木桌,上面擺着洗漱用品,靠牆邊還放着一隻黃色鐵碗。“我記得很清楚,出院那天,就是2005年3月30日,我就住在這裏了。我能理解他們的心情,我看得很開,不然怎麼跟病魔做鬥爭!”張樹華指着這間木屋,又看看10米外的正房說,以前自己和老伴都住正房,自從感染了艾滋病病毒,他們之間說話的時間就很少了,“白天她要出去爲我的事跑這跑那,晚上又不能睡在一起,沒有機會說話。吃飯也是分開的,我在我的小桌子上吃。有時她回來得早,可以一起瞧瞧電視。”

廣如珍插話說:“萬一他的牙齒出血,孫子孫女們都小,傳染上了對誰都不好。”張樹華聽了沉默着。廣如珍說:“他想得明白。”

張樹華共有3兒3女,大兒子和3個女兒都在昆明打工。大兒子張紹昌生有兩個孩子,由於長期都在昆明,不能照顧孩子,只好將他們放在父母家裏。“他也很擔心傳染,回來提到過兩次,說聽說艾滋病病毒有母嬰、性和血液三個傳播途徑,到底準不準確?”廣如珍說,兒子的擔心可以理解,可也沒有其他辦法。“前兩天,有親戚請吃飯,三兒子的兒子沒人帶,就給他說,讓他晚上跟他爺爺睡,他不願意,說爺爺有艾滋病!”

問起對未來的打算,老倆口沉默不語。張樹華說,“我不甘心就這樣不明不白地得上這個病!”

案件代理律師

“只做弄清事實真相!”

特派記者宋小波發自開遠 2005年3月31日,原本應該是一個結束的日子,因爲張樹華在出院回到家裏的同時,也拿到22.5萬元補償金。後來的生活,儘管充滿小心、有些隔閡以及莫名其妙地得了艾滋病,卻無法找到原因的無奈,但有了這22.5萬元,今後的生活也算是有了些着落。廣如珍說:“拿到這些錢時,沒有感到高興,但很踏實,因爲這筆錢會讓我們以後的生活好過一些。”

然而,一個月後的一天,廣如珍路過村委會大門時,有人叫住了她,“有你的一封信,中央來的。”她說,當時還以爲是中央電視臺寄來的,因爲之前她曾向中央電視臺寫了4封反映情況的信,但一直都沒有迴音。可一拿到信才知道,是一個素不相識的人。

“我要爲這個人保密,所以我不能說他的名字。”廣如珍說,寫信的人說,他從電視裏看到張樹華的遭遇,想幫助他們。據這個人瞭解,張樹華遇到的情況很可能與血液檢測儀器有關。這個人還說,如果廣如珍想繼續追究此事,就請律師跟他聯繫,“他說願意不惜一切代價幫助我。”

後來,廣如珍通過陌生的北京人在信中留下的電話號碼與這個人對上了話。他向廣如珍大致地介紹了他所瞭解到的這一設備所存在的問題。這樣,廣如珍想要將老伴感染艾滋病原因弄明白的願望,又一次在心底強烈起來。她立即找到曾幫助過自己的紅河電視臺的一位姓王的女記者,並聯繫上了雲南錫都律師事務所、如今的代理律師周文明。

記者瞭解到,這位寫信的陌生北京人,姓王,是一個相關醫療器械設備的經營商。

也許,2005年5月的一天,當週文明律師從廣如珍手中看到那封北京來信時,並沒有清楚地認識到,這個訴訟的過程會如此地漫長。隨着他對案件調查的不斷深入,他越來越感覺到:“這關係到我國防艾工作的健康發展,事關重大,情況危急。”

決心!

給中央領導寫了一封信

2005年5月19日,周文明通過寄給廣如珍的信中的電話,與北京的寫信人王先生取得聯繫,兩人交談後約定5月29日在昆明見面。這天,周文明從王先生的手中拿到能確認紅河州中心血站所使用的血液檢測儀器是瑞士帝肯公司的產品,同時也得到另外一條重要信息:該產品因存在設計缺陷,由美國食品藥品監督局(FDA)向廠家發出的召回令以及警告信。

6月,周文明收到王先生從山東煙臺寄來的美國FDA發給瑞士方面的召回令以及警告信的中英文資料。之後,周文明根據自己所掌握的情況,起草了一份律師函同時發往美國FDA和瑞士帝肯公司。12天后,周文明接到美國FDA的國際電話,但因爲語言溝通的問題,直到第二天晚上才從一位英語老師口中得知,美國FDA已收到律師函,並將按程序規定向周文明提供幫助。

在所有能準備的工作都做完後,周文明於2005年8月與廣如珍一起向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遞交了起訴狀,將瑞士帝肯公司、儀器代理商深圳市賽勒實驗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以及紅河州中心血站,全部告上法庭。

在等待法院立案的過程中,周文明又發現,從1988年到2004年期間,陝西、遼寧、廣西、雲南等4個省區的血液中心及中心血站,都陸續購買了瑞士帝肯公司生產的這一系列血液檢測儀(GENSIS RSP系列產品),數量達28臺之多,如今幾乎雲南省各州市的中心血站都在使用這一系列產品。

記者查閱資料發現,在2004年中國輸血協會第二屆輸血大會的一本論文集及中國地區輸血學術交流會論文彙編上,文山州中心血站的張興明、謝進,河北滄州市、河南南陽市及北京、山東的醫療機構工作人員,都同時對這套設備中的全自動加樣器及酶免分析儀出現的常見故障,進行了反映和分析。有些結論說,這些問題可以導致將HIV陽性誤檢測爲HIV陰性,問題血液會被正常化。

“一個農民在醫院看病都能感染上艾滋病病毒,這是一件很可怕事。何況全國有28臺這種有問題的儀器。”周文明說,2005年9月7日,他分別給胡錦濤總書記、溫家寶總理、中國衛生部及雲南省衛生廳寫了一封信。

他在給胡總書記的信中說,瑞士廠家接到美國FDA的召回令和警告信後,已派專業人員對設備進行了整改和重新組合,可是在我國“這些有質量問題的產品至今仍在繼續使用,事關重大,情況危急,請總書記給予重視。”

正是這封給胡總書記的信,由國家信訪局批覆轉發給國家藥監局,並引起雲南省藥監局的重視,2005年10月23日,省藥監局的3人調查組到紅河州調查情況。

記者從雲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瞭解到,2005年的那次調查,由於種種原因至今沒有結論。該局辦公室張宏柱介紹說,紅河州中心血站使用的這臺血液檢測儀器是1998年購進的,而云南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004年才成立,這種回溯調查存在很多困難。另外,國務院2000年4月1日起頒佈施行的《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也是在該設備購進後,因此很多手續調查時的標準都會不同。

無奈?

原本是一起跨國官司

“如果偷懶,我可以打成產品官司,只告深圳市賽勒實驗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那樣就簡單多了。”周文明說,雖然在本月8日的庭審中,該公司向法庭提供了工商營業執照,說該公司是2006年10月才註冊成立的,從未代理過這種血液檢測產品。但是,“我在該公司的網站上看到,他們自己說公司前身是北京賽勒,併爲衆多血站及醫院客戶服務長達8年之久,也有8年的獨家代理該產品資歷。”

在該公司的網頁上,記者看到公司簡介中的第一句話是:“ 深圳市賽勒實驗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是集研發、生產、銷售爲一體的企業,其前身北京賽勒醫療設備有限公司,是中國知名的酶免設備服務商,爲衆多血站及醫院客戶服務長達8年之久……”網頁還介紹說,瑞士帝肯(TECAN)公司於1979年創立。

廣如珍將相關的3家單位告上法庭後,引起省內外各級媒體的關注。同時,瑞士公司委託美國賀金豪森律師事務所北京代表處的趙玲律師,給周文明發來一封電子郵件,內容全面否定了他的調查結論,認爲“美國的召回令及警告信中所涉及的RSP產品缺陷問題,與中國地區使用的同類產品無關。”

周文明說,當時自己受到言語上的威脅,之後這位律師又表示可以針對賠償問題進行協商,“我對她說,如果對張樹華的賠償可以談,但是對於儀器缺陷問題,沒有什麼可以談的。”

記者瞭解到,廣如珍向法院遞交訴狀後的一個月,雲南某媒體收到一封來自瑞士帝肯公司發來的電子郵件“5點聲明”,聲明稱:美國的召回令、警告信與在中國使用的帝肯RSP儀器沒有任何關係。聲明還說,2005年1月,中國國家衛生部和中國國家藥品食品監督管理局,就曾對該召回事件對中國的影響組織過調查,最後證實該被召回的產品是帝肯臨牀工作站(TCW),該產品從來沒有在中國銷售過,帝肯公司不存在違反中國醫療器械監管法規的行爲。

周文明介紹說,在本月8日的庭審中,之所以放棄將瑞士帝肯公司作爲被告的主要原因是涉外官司的複雜,需要各級政府的支持,同時大量的材料翻譯費用也是主要原因之一。“當時我們諮詢了翻譯公司,翻譯材料的費用標準是240元/千字,當事人沒錢,這筆開支算都沒算就放棄了。”

#p#副標題#e#  動搖……

當事人開始懷疑律師能力

“我想做的就是要弄清事實真相,可阻力越來越大。”夜裏10點,周文明在他的辦公室接受記者採訪時說,醫院是防治艾滋病的最後一道屏障。目前,這些進口的血液檢測儀器存在問題,對百姓的威脅很大。退一步講,“不管艾滋病是不是因爲檢測儀器的“失誤”而造成的,既然設備已在其他地區被檢查出了問題,我們就應該把其當作真的來看。因爲,後果太嚴重了。”

2005年9月13日,也就是廣如珍的訴狀遞到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後一個月,立案庭電話通知張樹華案已正式立案,一週後廣如珍到法院交納了1萬多元的訴訟費。但僅過了兩天,法院通知該案收回重新立案審查。

記者找到這封裁定書,重新立案審查的理由如下:案件屬於民事案件,被告住所地和侵權行爲地均不在該院轄區,該院沒有管轄權。

這之後近一年的時間,爲了立案,這一份特殊的訴狀歷經周折。昆明市中院駁回起訴後,周文明用了一招,雙管齊下:一方面上訴雲南省高院;另一方面將這份訴狀輾轉於北京市一中院、北京市二中院、北京市一中院、北京高院、深圳市中院。就在訴狀地省外來回週轉時,2006年8月31日,雲南省高院傳來消息,“上訴有成立的理由,移送紅河州中院。”

“我不理解爲什麼立案會是這樣難?難道我做錯了什麼嗎?”周文明說,不但他自己有時候會很困惑,就連當事人也開始懷疑起自己的能力。在四處申請立案時,廣如珍不但在電話裏催促周文明,還多次來到周文明在開遠的辦公室問:“周律師,我的案子還有沒有希望?老倌渾身起豆豆,再這樣拖下去,恐怕熬不到那一天了。”

“案子進展的快慢真不是我能決定的。”從周文明的臉上,可以看到他對這個案子的無奈。

庭審

兩被告無責辯護

本月8日,此案在紅河州中級人民法院開庭。

被告深圳市賽勒實驗室自動化設備有限公司認爲,該公司是2006年10月才註冊成立的,並且從未代理過紅河州中心血站所使用的血液檢測產品,因此與張樹華的輸血感染艾滋病病毒無任何關係。

紅河州中心血站則認爲,血液檢測儀器的質量問題,應該是產品生產商和經銷商的責任,與產品的使用者無任何關係。

原告則稱,深圳賽勒在其企業網頁上稱,其前身是北京賽勒,並且說公司獨家代理該產品併爲衆多血站及醫院客戶服務長達8年,2006年才解除獨家代理。該公司的辦公地點、電話等都與深圳賽勒相同,並且法定代表人和董事長均爲同一人,也跟北京賽勒同爲一人。原告請求法庭追加深圳賽勒、瑞士生產廠商的北京代表處作爲被告。

原告還認爲,當時給紅河州中心血站獻血的6個人如今只找到4個。在這種情況下,就無法證實血站的血液質量。紅河州中心血站應該負有責任。

本案延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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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衛生廳:

瑞士血檢設備仍在用

記者楊抒燕 記者從雲南省衛生廳瞭解到,這10多臺帝肯血液自動樣品檢測設備是20世紀90年代末從瑞士進購的,分佈在全省各州市血站,目前衛生廳沒有得到任何有關設備出錯會導致假陽性和假陰性的通知和召回信息,因此這些設備還在繼續使用。

據悉,早在2005年,瑞士帝肯公司就在媒體上發表聲明稱:美國的召回令、警告信與在中國使用的帝肯RSP儀器沒有任何關係,實際情況是,FDA於去年11月向帝肯美國公司發出一封警告信,內容與帝肯美國公司以及帝肯臨牀工作站(TCW)的軟件有關,這是帝肯公司成立25年以來收到的唯一一封FDA警告信。簡單來說,可以認爲,當時的召回行動及美國FDA發出的警告信均與RSP儀器沒有任何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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