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掌握治療適應證
對於肝臟炎症病變輕微、難以取得持續應答的患者(如ALT正常、HBeAg陽性的免疫耐受期),特別是當這些患者<30歲時,應當儘量避免使用核苷(酸)類似物治療。
謹慎選擇核苷(酸)類藥物
如條件允許,開始治療時宜選用抗病毒作用強和耐藥發生率低的藥物。治療中密切觀察,及時檢查。
治療中密切監測、及時聯合治療
定期檢測HBV DNA,對合並HIV感染、肝硬化及高病毒載量等早期應答不佳者,宜儘早採用無交叉耐藥位點的核苷(酸)類藥物聯合治療。
聯合用藥
對於替比夫定(素比伏)、恩替卡韋發生耐藥者,亦可加用阿德福韋酯聯合治療。對於阿德福韋酯耐藥者,可加拉米夫定、替比夫定(素比伏)聯合治療;對於未應用過其它核苷類似物者,亦可換用恩替卡韋。
對於核苷(酸)類發生耐藥者,亦可考慮改用或加用干擾素類聯合治療,但應避免替比夫定(素比伏)和PEG-IFN 聯合應用,因爲可導致外周神經肌肉疾病。
儘量避免單藥序貫治療
有臨牀研究顯示,因對某一核苷(酸)類發生耐藥而先後改用其它苷(酸)類藥物治療,可篩選出對多種苷(酸)類耐藥的變異株。因此,應避免單藥序貫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