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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海事局一公務員2年沒上班工資照領 官方迴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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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網武漢8月20日電(徐金波 廖磊)武漢海事局20日發佈消息稱,近期有媒體報道海事職工吃“空餉”,該局迅速開展了初步調查覈實,確認報道涉及職工系該局已辭職的人員崔某峯。該部門將認真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依法依規進行全面徹查,一經發現違規違紀情況,將嚴肅處理。

8月19日晚,湖北經視《經視直播》欄目播放了《曝光!公務員請病假2年沒上班工資照領》的報道。媒體報道後,武漢海事部門高度重視,針對媒體反映的情況,迅速開展了初步調查覈實。

經查,該報道涉及武漢海事局已辭職的人員崔某峯。崔某峯於2015年6月2日持醫院診斷證明書、休息證明單辦理了病休手續。病休期間,武漢海事部門按規定扣發了相關津貼。2017年7月18日,崔某峯因身體原因提出書面辭職申請,武漢海事局批准了其辭職請求。

武漢海事部門表示,將認真接受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監督,立即成立調查組,由紀檢部門牽頭,本着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態度,依法依規認真全面徹查,一經發現違規違紀情況,將嚴肅處理,絕不護短;有關調查處理結果將及時向有關媒體和社會反饋。

據瞭解,武漢海事局依法履行長江干線武漢段220多公里水域的安全監管職責,承擔着通航秩序維護、船舶安全監管、防止水域污染、船員教育培訓等職責。

早前報道:

標題:曝光!2年沒上班,工資照領!武漢某公務員在外兼職做店長,更稀奇的是

我國《公務員法》明確規定,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不得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最近,有知情人向《經視直播》反映,武漢海事局的一名公務員,兩年多沒上班卻照樣領工資,同時,此人還在外幹起了第二職業賺錢。

知情人舉報的是武漢海事局的公務員崔某峯。她說,從2015年5月份開始,崔某峯就向單位請了病假,沒有再去武漢海事局上過班,而是在外面從事第二職業,但在此期間,他還從武漢海事局領工資。

武漢海事局一公務員2年沒上班工資照領 官方迴應

(崔某峯照片)

真的如此嗎?7月中旬,記者拿着崔某峯的照片來到武漢海事局指揮中心覈實情況。武漢海事局一名工作人員稱,崔某峯已經兩三年沒來上班了……

該局人事處的王處長也表示,照片上的人,的確是他們單位的公務員崔某峯,也是一名共產黨員。不過,他請了病假,已經很久沒來上班了。

武漢海事局一公務員2年沒上班工資照領 官方迴應 第2張

(武漢海事局人事處王處長)

那麼,崔某峯是不是在休病假呢?知情人否認了這個說法。根據知情人的指引,記者來到牛六記牛肉粉面徐東店,員工告訴記者,崔某峯正是這家店的店長。

牛六記牛肉粉面徐東店員工稱:這個店子是崔某峯全程管的,什麼東西、進貨都要他來管。他每天都要起早。每天早上四五點鐘來,晚上九點鐘纔回去。

當天,由於崔某峯有事外出了,記者沒有見到他本人。然而在這家餐館的牆上,記者發現了多位員工的健康證,其中就有崔某峯的,有效期到2016年9月10日。

此外,記者還發現了一份今年5月3日食藥監部門開出的監督意見書,崔某峯作爲這家餐館的被監督人在這份意見書上籤了名。

不過,這個崔某峯真的像店員所說的,在這家店擔任店長嗎?在沒有見到他本人之前,我們記者不敢妄下結論,然而很快,謎底就揭開了。

7月20日,記者再次來到這家餐館,見到了崔某峯本人。對話如下:

記者:你是這裏的老闆嗎?

崔某峯:我在這裏負責。

記者:你這個店開多長時間了?

崔某峯:一年了。

記者:你也幹了有一年了?

崔某峯:對啊。

而且隨後崔某峯所在餐館的法人夏老闆向記者證實,崔某峯是他安排在徐東分店的負責人,從今年上半年開始就在徐東店工作,儘管雙方沒有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但工資一直都是由他來發放。

由此可見,崔某峯確實是這家店的店長。那麼問題來了,崔某峯到底得了什麼病,不能在單位上班,卻能在一個餐館從早幹到晚呢?對此,武漢海事局人事處的王處長表示:這有我自己的政策程序,我可以不跟你反饋。

而當記者詢問王處長是否知道崔某峯請病假以後身在何方,又在做些什麼時,王處長並沒有正面回答。

記者再次詢問崔某峯在病假期間是否享受公務員的待遇呢?王處長表示:我們是按照正常程序在給他發待遇,他是我的編制人員,就享受該享受的待遇。

就這樣,崔某峯一邊在餐館做事拿着老闆發的工資,一邊不在海事局上班卻拿着財政工資。而我國《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因工作需要在機關外兼職,應經有關機關批准,並不得領取兼職報酬,同時,公務員不得從事或者參與營利性活動,在企業或者其他營利性組織中兼任職務。

此外,崔某峯是共產黨員,他的行爲同時也違反了《中國共產黨黨員領導幹部廉潔從政若干準則》中關於禁止黨員私自從事營利性活動,不準違反規定在經濟實體、社會團體等單位中兼職或者兼職取酬的規定。

但面對如此明顯的違規行爲,王處長表示,他們暫時還不能對崔某峯的行爲定性,需要調查才能下結論。王處長稱,這個事情需要根據調查來定性,在還沒有定性之前我們就還不能確定他是不是在外頭從事第二職業。

更讓人萬萬沒想到的是,就在記者去過武漢海事局四天之後,7月25日,記者意外得知崔某峯已經向武漢海事局提出辭職,並且獲得單位的批准。這調查結果還沒出來呢,爲什麼當事人就辭職了呢?

對此,王處長表示,記者上次離開後沒多久,崔某峯就向單位提出了辭職。“我們按照正常程序走,批准了他的辭職……”

此外,王處長還表示,他們之前已經找崔某峯瞭解過情況,經過調查,崔某峯的確在請病假期間在外做事。不過王處長強調,崔某峯的這種行爲並沒有違反《公務員法》,處罰也沒有依據。

但對此,湖北晶湖律師事務所林曉璐律師表示:崔某峯身爲一名公務員,請病假在外從事第二職業獲取報酬,這是明顯違反《公務員法》的違規行爲。

同樣令人不解的是,根據《公務員法》:正在接受審計、紀律審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終結的公務員,不得辭去公職。崔某峯被羣衆舉報後,正處在單位覈實情況的關鍵階段,此時辭職爲何獲批呢?

武漢海事局人事處王處長稱:他(崔某峯)的辭職也是正常手續的,沒有條款是不允許他辭職的,你當初提出的情況,我們在覈實,覈實當中出現了這個辭職。

如此一來,崔某峯不再具有公務員身份,下一步武漢海事局就沒有辦法再對崔某峯進行處理了。隨後,記者找到武漢海事局的上級部門——長江海事局。

長江海事局人事教務處工作人員表示:他要是在職,我們還可以對他進行紀律處分,辭職就像撤職,就跟開除差不多的,我們對他最大的處理就是開除,相當於辭職,當然這是兩種概念。

江濤點評:公務員違規從事第二職業,武漢海事局工作人員卻表示,當事員工沒有違反《公務員法》,並說沒有處罰條款。事實上,《公務員法》第五十六條明文規定:公務員違法違紀,可以處以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以致到開除。而且,作爲一名共產黨員,崔某峯的行爲也明顯違紀。我們不清楚,在這件事情的處理上,武漢海事局到底在顧慮些什麼呢?讓黨紀國法在這裏變成了一紙空文!對於此事接下來的發展,我們將繼續關注。

原標題:媒體報道海事職工吃“空餉” 武漢海事接受監督並徹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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