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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肝歧視說不

來源:美型男    閱讀: 2.64W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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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乙肝歧視說不

“乙肝歧視”的源頭在哪裏?社會對乙肝病原攜帶者的排斥感從何而來?衛生部肝炎防治領導小組成員、全國衛生技術標準委員會傳染病標準委員會副主任徐道振解釋說,“公衆對肝炎的認識還處在80年代末期的醫學水平” 。

80年代末,即使是專家,對肝炎的認識也十分膚淺。醫學界普遍認爲,肝炎分爲兩種,一種是急性發作的甲肝,一種是慢性的乙肝,傳播途徑爲血液傳播和消化道傳播。在這種觀念的指導下,隔離措施未免過於嚴厲。

1989年9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將病毒性肝炎籠統的列爲乙類傳染病,並且規定:“傳染病病人、病原攜帶者和疑似傳染病病人,在治癒或者排除傳染病嫌疑前,不得從事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禁止從事的易使該傳染病擴散的工作。”在1991年12月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實施辦法》又進一步規定“乙類傳染病病人及病原攜帶者的密切接觸者,應當接受醫學檢查和防治措施。”

與此同時,科學的發展,早已將法律遠遠甩在了身後。徐道振介紹說,1999年發現了丙型肝炎後,肝炎即分爲甲乙丙丁戊5種。其中甲和戊是急性病,主要通過消化道傳染,有一定的傳染性。而乙丙丁三種肝炎都是慢性病,基本公認爲非腸道感染,傳染性較弱,而1989年制訂《傳染病防治法》時,對此尚無認識,自然就不能區別對待。

一些跡象表明,一些方面正試圖減輕對乙肝病原攜帶者的歧視。2003年3月3日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疾人聯合會聯合發佈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的通知明確規定,“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攜帶者除不能錄取的本科專業:學前教育、航海技術、飛行技術等,專科專業:麪點工藝、西餐工藝、烹飪與營養、烹飪工藝、食品科學與工程等,錄取時一般應不受限制。” 據一些曾接受衛生部諮詢的專家說,出臺這個通知,是在強烈呼聲下的無奈之舉,因爲每年被體檢刷掉的孩子實在太多了,他們需要一個紅頭文件撐腰。

但是另一些跡象表明,對於涉及1.2億人的這個羣體,更多的是忽視。記者採訪了人事部、勞動部、教育部、衛生部等,得到的答覆是“這個問題我們還沒有形成意見,不宜報道”,“公務員選拔在這方面還沒有統一標準”,“應該消滅歧視,但是我們無能爲力”,“這個問題還沒有研究過,也沒有數據,無法接受採訪”

法律只要沒有修改,就有它的效力,這一法律使1.2億以上的乙肝病原攜帶者,成了另類羣體。

醫學界爲乙肝病原攜帶者“平反”的努力從來就沒有停止過,2000年9月,中華醫學會肝病學分會、傳染病與寄生蟲病學分會修訂了《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指出乙肝表面抗原攜帶者不應按現症肝炎病人處理,除不能獻血及從事直接接觸入口食品和保育工作外,可照常工作和學習,但要加強隨訪。

“最近兩年,專家討論的問題已經不僅僅是保證他們能正常生活。對於是否應該將乙肝病原攜帶者排除在飲食行業之外這樣的社會共識,許多專家都對當前的做法提出了否定意見——既然病毒不會間接傳播,當然就不應該限制了。” 徐道振的說法顯示,當社會上還在對是否應該讓乙肝病原攜帶者當公務員而爭論不休的時候,科學卻賦予了他們當廚師的權利。

“改變法律是很難的,但是法律應該尊重科學。”徐道振在聽說乙肝病原攜帶者不能當公務員的現狀後,當即激動地拍着桌子說:“這樣做是歧視,人事部門的人太不負責了!”隨即,他抓起電話與中國肝炎防治基金會祕書長蘇崇鰲聯繫,“我們得呼籲一下,1.2億呀,處理不好會引起社會動盪,怎麼能這樣胡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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